为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5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5〕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今年稻谷补贴主要信息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依据。补贴发放对象为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植水稻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补贴依据为2025年水稻播种面积,对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2025年,为应对当前粮食生产严峻形势,面对国际国内粮价不稳定、农资成本不断升高等多重挑战,切实保障农户种粮利益和积极性,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和我县生产实际,补贴标准优化调整如下:原则上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含50亩)的水稻机插秧(含手栽秧、抛秧)种植户,每亩按190元标准进行补贴;对采取直播种植及50亩以下的机插秧等其他情形的水稻种植户,一律按每亩45元标准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其中集中连片50亩以上(含50亩)的水稻机插秧(含手栽秧、抛秧)的稻谷补贴面积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第三方核查结论为主。土地流转协议已明确稻谷补贴归属的,按照协议处理,土地流转协议需经村(居)委会及以上有权部门见证。
为有序有效规范落实中央及省市的相关政策,促进全县稻谷生产良性发展,2025年我局组织第三方及县镇两级农技人员到镇到村入户入田开展了水稻机插秧种植信息核查等工作。根据各镇(区、街道)申报,依据核查结果,经审核并进行汇总,2025年稻谷补贴集中连片50亩(含)以上的水稻机插秧(含手栽秧、抛秧)补贴面积为117125.27亩,其他(直播稻等)补贴面积为695545.85亩,对照补贴标准,共计需要发放补贴资金5355.336455万元。为及时、足额兑现补贴到户,现将2025年度滨海县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集中连片50亩(含)以上机插秧(含手栽秧、抛秧)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结果将作为兑现奖补政策的重要依据;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0515-84225351。
附件 2025年滨海县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集中连片50亩(含)以上机插秧(含手栽、抛秧)明细表.xlsx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