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盐城润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15189235820
项目名称:滨海县2025年天然气高压管道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盐城润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展“盐城润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县2025年天然气高压管道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2月26日取得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滨海县2025年天然气高压管道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滨政服投资〔2025〕28号),项目代码2502-320922-89-01-652176。本项目不涉及门站建设,仅新建高压管道及其配套工程。
项目产污情况及拟采取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气、防腐废气(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计)、施工机械废气(以SO2、NO、HC、颗粒物计)。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废气排放:洒水降尘、采用低VOCs防腐材料。施工期施工扬尘应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要求。焊接烟气、防腐废气(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计)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施工机械废气(以SO2、NO、HC、颗粒物计)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中表2第四阶段标准限值及《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标准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输气管线采用全密闭工艺,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检修时段为废气排放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清管、试压废水、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冷却、洗涤废水、泥浆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农户旱厕收集处理;管道试压、清管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冷却、洗涤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石油类,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废水(泥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pH调节+沉淀+过滤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回用水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相关水质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用水,无废水产生。
(3)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泥浆、工程弃土弃渣、施工废料(废焊条、废砂轮片、废涂料桶、废抹布等废劳保用品、废滚刷及其他涂料沾染物)、清管废渣及试压废水沉淀废渣、隔油池废油等。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弃泥浆自然干化后就地覆土填埋处置;工程弃土弃渣全部回填;施工废料(废焊条、废砂轮片)、清管废渣及试压废水沉淀废渣收集后外售处置。收集的施工废料(废涂料桶、废抹布等废劳保用品、废滚刷及其他涂料沾染物)、隔油池废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氧化铁粉末和粉尘,收集后外售处理。。
(4)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限值要求。通过采用合理布局施工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检修或事故时产生的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要求中噪声限值要求。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报告表全本见附件:
润泽天然气高压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