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盐城润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15189235820
项目名称:滨海港镇天然气场站项目
项目概况:盐城润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于滨海港镇坎振线南侧,伟城路东侧建设天然气场站1座,项目占地面积9828m2,总投资3567.22万元,储气能力40m3(2台20m3LNG储罐),该项目已于2025年8月12日取得滨海县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实施滨海港镇天然气场站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滨政服投资〔2025〕195号),项目代码为2502-320922-89-01-650291。
项目产污情况及拟采取环保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CO、NOx和THC,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其他相关污染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正常工况下废气主要为BOG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废气均在密闭环境中,通过BOG气化器气化后直接进入调压计量撬,最终进入供气管网利用,不外排。非正常工况下废气主要为EAG废气、检修废气、管道逸散废气、加臭装置检修废气,EAG废气主要成分为甲烷、氮气,通过连接管进入EAG温控式加热器后通过12m高放散管排放;检修废气主要成分为甲烷、氮气,通过场站的放空系统直接排放;管道逸散废气主要成分为甲烷、氮气,通过管道直接逸散;加臭装置检修废气主要成分为甲烷、氮气、四氢噻吩,直接排放大气环境。
综上,项目废气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回用于降尘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滨海县滨海港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入中八滩渠。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滨海县滨海港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入中八滩渠。滨海县滨海港镇污水处理厂近期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远期执行江苏省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D标准。
(3)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加臭剂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废劳保、废滤芯、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加臭剂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废劳保、废滤芯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处置及日常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规定执行。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以及废气处理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围墙等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标准。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报告表全本见附件:
滨海港燃气站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