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5-01750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11-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2026年粪污设施更新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现对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政策)项目开展储备工作。具体储备要求如下:

一、支持对象

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养殖密集区的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运转站)。

二、支持内容

支持配套完善、改造提升臭气减控以及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

1.收集环节:支持刮粪板、传送带等机械清粪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2.处理环节:支持堆粪场、贮存池的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腐熟发酵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臭气控制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3.利用环节:支持运粪车的购置、更新,粪污输送管网的建设及动力泵等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项目采用先建后补项目化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内容总投入的3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项目建设时间

储备项目应为2025年10月1号以后开始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截止期为2026年9月30日。

五、支持条件

1.申请项目储备的畜禽养殖场,相关证照齐全,具备项目实施前置条件,包括工商、土地、环评等手续,建设内容涉及土地许可的需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备案,老旧场还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养殖设计规模需达到生猪存栏量≥0.5万头、蛋鸡存栏量≥5万只、肉鸡年出栏量≥30万只。

六、储备所需材料

专项资金申请表、信用承诺书、项目实施方案、养殖场现阶段建筑工程平面布置图或无人机航拍全景照片(需标明拟建设施名称和位置)、企业信用或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合法用地证明、环评手续等材料。

七、其他要求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主体,不得申报:已承担实施的其它财政补助项目无故超过建设期限未通过验收、无故造成项目中止的;违法违纪、有严重失信行为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的;建设内容已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的等。

选项入库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镇(区、街道)畜牧兽医站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主体应知尽知,对符合项目申报指南、已开工或拟投资且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能完工的项目,组织项目单位开展储备申报,严格按照项目储备要求,加强项目申报资格审核。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8日前与县或所在镇(区、街道)畜牧兽医站联系,提交项目储备纸质和电子档材料,县畜牧兽医站联系电话:0515-84289001。县农业农村局将综合申报储备项目质量等因素,审查研究后择优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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