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滨海铸宝化机厂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铸件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传真:0515-6995368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滨海铸宝化机厂有限公司 | 年产5000吨铸件技改扩能项目 |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瓯北路1号 | 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5000吨铸件技改扩能项目 | 1.废气采用集气罩+水冷凝处理达标后,制壳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同采用集气罩+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的脱蜡废气,一并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达标尾气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造型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焙烧及热处理废气采用水喷淋+静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熔炼及浇筑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振壳及抛丸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切割、焊接、打磨废气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劳保用品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物料废包装、炉渣、焊渣、废打磨片、废抛丸、废砂及振壳、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造型浮蜡及水冷凝收集的石蜡回用于生产,水喷淋沉渣交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物料废包装、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