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文件精神,经成本调查,并结合周边县(市、区)小托班保育教育服务费收费情况,现拟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早期保育教育服务费标准。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县幼儿早期保育教育服务费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具体收费标准
我县幼儿早期保育教育服务费标准拟调整为600元/生·月,日托服务费为50元/生·月(小托班)。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该标准从2024年秋学期起执行,原有在园婴幼儿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二、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
三、反馈意见形式
(一)电子邮件反馈:bhfgw@126.com;
(二)传真反馈:0515-84108693;
(三)联系电话:0515-84108322。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