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美逸家纺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宇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年产10000吨毛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年产10000吨毛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毛毯生产线技改项目;
项目地址:盐城市滨海县八滩镇民营创业园;
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范围内,不新增建构筑物,对现有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主要为:将现有的纬编织造改为经编织造;对现有的定型机、印花机、水洗机、烫光机、烫剪机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新增一台4t/h燃气锅炉作为备用;对现有的废气、废水处理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对现有的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取消羊绒毛毯的生产,保留化纤类毛毯的生产。项目建成后,项目产能不变,为年产10000吨毛毯。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采用“低氮燃烧+SNCR+布袋+双碱法除硫”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8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生产车间内定型、烫光、蒸化、印花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采用“水喷淋+静电除油”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蒸汽发生器和天然气直烧器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的较严标准。因此,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气、硫化氢能够做到厂界达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经预测,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以5#、6#、7#印花和蒸化车间、9#、10#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外50m围成的包络线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结合厂区平面布局,本项目需以西侧厂界外50m,南侧厂界外50m的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存在居民等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满足要求。
2、废水: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滨淮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尾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回用于生产线,剩余尾水接管至滨淮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经编织造过程中产生的整经废丝、剖布和成品检验过程中的检验次品和不合格品、刷毛、起毛、烫剪过程中产生的毛球、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合格产品裁剪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吸毛风袋废布袋、定型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破损的废原料包装材料、废网版、废水处理污泥、废导热油、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炉灰、生物质锅炉除尘灰、生物质锅炉除尘废布袋、生物质锅炉脱硫残渣、污水处理站检测废液。其中整经废丝、检验次品、刷毛、起毛、烫剪过程中产生的毛球、合格产品裁剪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吸毛风袋废布袋、废网版、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炉灰、生物质锅炉除尘废布袋、生物质锅炉脱硫残渣均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废水处理污泥、生物质锅炉除尘灰经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定型废油、废原料包装材料(破损的定型胶桶、分散染料、增稠剂等)、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检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储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废均进行了合理化的处理和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4、噪声:项目噪声经厂房隔音、绿化降噪、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三、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公众查阅途径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文文末附件1。有需要查阅本项目纸质版报告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主要征求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单位群体或个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文末附件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盐城美逸家纺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八滩镇民营创业园
联系人:高总
电话:15949116666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宇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电话:15896452604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