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滨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新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查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传真:0515-6995368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滨海县善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滨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新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滨海县医药产业园区东南角、沙浦河西侧 |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暗管输送,明管排入沙浦河
| 1.滨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入河排污口属于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主要排放经“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水解池+氧化沟+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活性砂滤池+人工湿地”工艺处理达标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污水主要污染指标为COD、NH3-N、TP、BOD5、TN、石油类、乙腈、甲醛、总氰化物、挥发酚等,最终尾水排放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0‐2022)C标准,COD、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特征因子乙腈排放标准参照执行《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即COD≤30mg/L,NH3-N≤1.5mg/L,TP≤0.3mg/L,BOD5≤10mg/L,TN≤15mg/L,SS≤10mg/L,石油类≤1.0mg/L,甲醛≤1.0mg/L,总氰化物≤0.2mg/L,挥发酚≤0.1mg/L,乙腈≤3.0mg/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