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4-00256 组配分类 综合经济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4-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排污总量储备库建设、生态空间管控区自评报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排污总量储备库建设、生态空间管控区自评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排污总量储备库建设、生态空间管控区自评报告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36万元。包件一人民币18万元、包件二人民币18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36万元。包件一人民币18万元、包件二人民币18万元。

4.包件划分:本项目共二个包件;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二个包件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件。开、评、定标顺序均为:包件一→包件二。若某投标单位在包件一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包件二中仍参与评审但是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5.采购需求:包件一: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储备库分为省级储备库、市储备库、(县、区)储备库和园区储备库,形成“分级储备,先备后用”。因此,拟委托第三方继续组建滨海县总量储备库,进行污染物总量收储,用于以后新上企业项目的环评总量来源。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污染物总量跨源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评审工作。包件二: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0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评分细则》(修订版)有关要求,总结2023年度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保护成效、突出工作(加分项目)等情况,做好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工作,并形成自评材料报省厅。项目所需技术服务包括前期与各部门对接资料、中期自评材料编制、专家论证及后期协助省级检查。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标准: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包件一:2024年度全年、包件二: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方式:供应商须在本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收件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404605597@qq.com中。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王女士、手机号码:13914632376)。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收件地址错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其他有关事项:

请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0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滨海县港城路468号交通环保大楼9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5.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付款方式:包件一: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40%,项目完成后付款60%。包件二:完成材料整理并上报省厅后付款合同价的60%,待省生态环境厅汇总省各有关部门复核意见,综合评定结果出来后付清尾款合同价的4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地    址:滨海县东坎街道港城路468号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手机号码:1519510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大学生创业园电谷A226室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手机号码:13914632376

联系邮箱:404605597@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王女士

手机号码:15195106006、1391463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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