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4-00247 组配分类 综合经济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4-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司法局省控点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县司法局省控点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按照磋商公告中的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6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F-ZX(D)-202402

2.项目名称:滨海县司法局省控点空气自动站颗粒物比对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万元

5.最高限价:10万元 

6.项目内容:包括开展PM10、PM2.5颗粒物监测仪器手工比对核查,PM2.5不少于23天有效数据,PM10每次于10天有效数据,每天保证不少于20小时有效数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开展工作,2024年07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8.技术要求:通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的考核。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0.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其他法定资格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相关工作中未因运维问题和设备质量受公开发布的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www.mee.gov.cn)),投标人须承诺无上述行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和提供官网截图。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3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方式:供应商须在本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和支付证明,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3695115636@qq.com中。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南女士、手机号码:17705109763)。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有关事项: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9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近期税收缴纳凭证、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声明函、承诺函】必须带到开启现场签收【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格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格材料原件到开启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响应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468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19510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载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358号华芳国际花园3号楼202室

联系方式:17705109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南女士 

电  话:15195106006、17705109763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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