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海县委
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3-15 08:30 来源:中共滨海县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于2023年6月28日至8月31日对滨海县开展了巡视,并于10月11日进行了反馈。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县委坚持从“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巡视反馈会议后,县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贯彻省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整改的讲话精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问题,逐条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政治担当。整改期间,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凝聚整改共识与合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县委坚持从自身改起、从主要负责人做起,全面拧紧巡视整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链条。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和办公室,县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中共滨海县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分解172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县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整改时限和各年度整改目标,做到可量化、可检查、可评估,推动全县上下一条心、一股绳,群策群力抓整改。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整改质效。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带好头、作示范,深入一线调研巡视整改工作,对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12月19日,县委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15名分管县领导汇报巡视整改情况,对172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过堂,分析研究具体事项,对进度相对滞后的整改措施进行点名督促。相关分管县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会办研究,主动抓好分管条线、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各板块、各部门全力做好整改“责任田”,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系统”问题的整改。

一是第7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盐城重要指示、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打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3·21”响水爆炸的重要指示和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李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县委常委会方案、会议记录,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第7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一项议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中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第7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一项议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关于“调查研究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县处级领导干部正反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研讨会,7名县领导作交流发言、23名县领导进行书面交流。全县30名县处级领导形成调研选题30个,2名以水环境治理为调研课题深入开展相关工作。召开县委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聚焦重点课题,集中交流研讨。

二是将“干部联村、一村一策”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作为主题教育中“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重要实践载体,作为落实“以学促干”的具体行动,县四套班子成员常态化走进基层、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帮助挂钩联系村制定实施村庄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振兴之策”,实施村集体经济项目32个,兴办实事39件。

三是制定县处级领导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整理县处级领导调研发现问题68个,制定的142条对策举措均取得成效,形成一批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

3.关于“学用结合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绿色能源基地,加大工商业屋顶和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开发力度,截止2023年11月底,全县已并网分布光伏装机容量21.6万千瓦。

二是加快新能源储能配套设施建设,3个储能项目中,1个已完成初步规划选址,完成正式可研、可研评审、纳规评审;1个已完成规划选址,纳入全省电力规划,项目接入系统报告已通过省电力公司评审;1个已完成纳规、备案、安评、稳评以及接入系统批复等手续,首批勘察、设计、施工等分项工程合同已签订。

三是沿海工业园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园区固废现状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已完成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截止2023年11月底,焚烧类危废园区内消纳率达69.0%,焚烧填埋类危废市内消纳率达60.6%。

4.关于“服务融入国家战略的政治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全县发展放在江苏沿海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大局中去谋划,编排《滨海县2024年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初稿)》,出台《举全县之力全面融入黄海新区加快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黄海新区滨海港片区统筹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统筹镇区和部门力量,深化区镇合一。

二是全力打造长三角综合能源保供基地,2个亿元以上储能项目已纳入省能源局规划的共享储能项目,2个亿元以上风光配套产业项目加快推进。

三是加强与港口企业对接,结合滨海港区运行实际情况,明确中电投统一进行进出港船舶航道调度,主航道由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港航有限公司统一疏浚,支线航道及港池由各经营企业自行疏浚。

四是重点推进滨海港区北港池防波堤一期、主港池北区通用码头三期工程、海河联运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等项目,滨海港铁路支线已建成,正在进行开通前的试验工作;滨淮高速主线已贯通;开展疏港航道“四改三”前期规划研究。

5.关于“谋划推进举措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服务融入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和攻坚韧劲,聚焦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江苏沿海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筹备编制我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谋划起草2024年淮河生态经济带工作要点、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意见等。

二是构建临港工作专班暨“一区多园”联动招商机制,组建招商攻坚小分队。2023年1-11月份,全县新招引亿元以上项目73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6个。2023年我县列省市重大项目共43个,其中24个计划在年内开工项目已全部开工。

三是落实《重大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制实施办法》,设立代办服务中心,推进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综窗改革,全力提升网上办件质效;推进“拿地即开工”“信用承诺制”改革应用,2023年已对26个项目开展“拿地即开工”或信用承诺制审批,对20个项目现场开展“云勘验”。

6.关于“对标高质量发展‘四个新’重大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2023盐城滨海绿色制造·智改数转·产业融通大会,强化对企宣传,160家企业开展215个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新认定上云企业108家,较上一年度增加97家。2023年1-11月,上报研发投入费用11.6亿元;1-11月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占GDP比重为1.98%。

二是加大科技型企业招引力度,完成32家科技型企业招引备案,32家企业获批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企业获批省研究生工作站,滨海溧阳科创飞地已入驻3家企业和1家高校,2家企业获批市级瞪羚企业。

三是组织企业参加省产学研活动、苏北五市产学研合作大会等产学研活动4次,参加北京、上海等科创资源对接会4次,举办滨海溧阳、广州等科创资源对接会4次,申报省产学研合作项目14项,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32项。56家企业获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率和任务完成率均居全市第一,2023年高企总数达112家,有266家企业获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是聚焦我县重点产业发展,深入5家重点企业开展人才工作调研,引进全职博士1位;集成项目申报、待遇落实、子女入学等服务功能,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黄海明珠人才”服务专窗。

7.关于“产业培育集聚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我县产业研究力度,围绕石油机械、新材料、新能源三大产业进行强力打造。新创建创新型中小企业8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1家企业入围第八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星级上云”工程,第一批省星级上云认定企业21家,第二批10家四星上云、77家三星上云企业进入公示环节。2023年全县有望创建星级企业37家,其中工业企业预计创成25家。优选企业打造“链主”,努力争创市级石油机械产业链链主龙头企业。

三是围绕薄弱产业继续加大项目招引,2023年开展产业链招商活动近20场,市认定新签约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20个。动力及储能电池方面,2个项目即将竣工,1个项目试生产,产业链规模有望迅速得到提升;风电装备方面,2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中,弥补我县风电装备没有本土制造的空白;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方面,1个项目环保手续成功获批。

8.关于“推进人文与经济融合发展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挖掘梳理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完成《滨海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报告》。以全域旅游创建工作为抓手,开展顶层设计,全层次构建旅游管理体系,编制《滨海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

二是基于滨海红色文化脉络,整合滨海县烈士纪念馆、顾正红烈士故居、盐阜大众报旧址等,打造滨海爱国情怀红色旅游路线;以宋公堤遗址为基础,以海堤大道为依托,打造百里红色宋公堤。制定梨花语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正在编制景区景观质量申报的基础材料。

三是召开八滩镇酒企发展工作会办会,初步制定方案为增资扩股、引进国有股,共同促进五醍浆酒业发展。鼓励支持雄越·果老万亩首乌旅游基地建设,打造滨海首乌非遗馆,融合首乌展示及生产为一体,讲述首乌历史,展现白首乌粉制作省级非遗项目。2023年滨海白首乌系列成功入选“苏韵乡情百优乡产”推介名单。

9.关于“基层治理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推动镇(区、街道)“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在4个镇试点建成并实体化运作,全面深化“一村(社区)一顾问”,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信访救助等工作,形成“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开展信访问题源头三年攻坚行动和涉稳风险事项集中整治化解活动,2023年7项信访业务指标优于全市平均值,1项指标与全市持平。

二是县信访联席办每天对镇(区、街道、园区)进行视频点调,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周召开视频调度会,县处级党政领导每月接待来访群众不少于一次,县委分管领导每旬召开重点信访事项会办会。每月对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相关情况在县月度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进行通报。

三是成立滨海县控辍保学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重新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23年秋学期共资助、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303人次,聘请106名校外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累计宣讲90多场。成立县专门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家庭教育促进法推进工作会议。

10.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常态开展督导检查,每月印发《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清单》,出台《滨海县金属冶炼企业中频炉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摸排核实全县38家涉及中频炉使用的工业企业,紧扣整治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共发现隐患279条,其中涉及重点整治事项59条、重大隐患5条,均已完成整改。

二是积极开展“商渔共治”,召开2023年滨海港商、渔船防碰撞面对面座谈会,联合滨海港经济区渔业安全生产协会船管员,每日通过“江苏省进出港报告平台”对进出港渔船进行线上研判。开展日常巡查和联合巡查,2023年共打击涉渔“三无”船舶45艘。

三是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能力,对各镇区在编人员执法证持证情况进行排查,摸清未持证人员34人,其中12人已通过司法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纸质证件正在印制中;22名未执证人员已向县司法局申领执法证,等司法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执法证件。

四是梳理核查重大危险源,对1个三级重大危险源点位、2个四级重大危险源点位进行了核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还剩14家,重大危险源点位65个。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化工园区生产企业开展仪表自动化服务检查工作,共查出问题隐患1042条,已完成整改1019条。

11.关于“群众身边安全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三合一”场所集中整治方案,排查出消防隐患3790条,已整改2460条;成立“三合一”场所集中整治回头看工作小组,对全县1837家“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二是加强瓶装燃气市场整合,成立滨海县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和滨海县华远燃气有限公司完成对原有瓶装气企业收购,2家新公司均取得《江苏省燃气经营许可证》;对整合后拟保留的5家现有瓶装燃气储配站进行综合评价。全县11个建制镇已铺设燃气管道10家,已通燃气8家;完成餐饮等重点场所双改。常态化督查检查,全县累计排查餐饮等重点场所2983次,三类人员2.42万户。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投入,2023年已完成农村道路提档升级22公里、大中修20公里,桥梁改造6座。对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发现的约94公里临水及弯坡路段增加防护设施,项目主体已完成。

四是部署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164处,修剪三角透视区绿化148处,安装临水及弯坡护栏94公里,新增标志标牌375块,施划标线223公里。在行政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实践站)、宗教堂点及活动点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交通安全宣教点,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等系列交通安全宣传。2023年7-12月,全县农村地区交通事故亡人数环比下降39.02%。

12.关于“推动经济率先转好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定实施“工业强县”战略,2023年1-11月份市认定新签约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20个,实现全口径工业开票销售同比增长38.0%,工业全口径应税销售同比增长36.0%,两项增幅均列全市第一。

二是持续推进GDP统一核算工作,召开5次GDP统一核算联席会议,每月印发《统计月报》。2023年1-11月,18个GDP支撑月度指标(权重49.2%),有8个位居全市前3(权重31.8%)。

三是举办北京、广州、烟台、苏州,以及瑞士、德国等外资招商活动,共签约外资项目18个,总投资超2.8亿美元。2023年1-11月份全县实现外资到账7005万美元,同比增长60.88%,完成序时和增幅均列全市第一。

四是加强税源排查、综合治税、税收征管,2023年1-11月份税收增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都分别位列全市第四、第三;税收总量由2021年全市第11位上升到2023年11月份全市第9位。

13.关于“助企纾困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苏政42条”的系统研究和贯彻执行,严格各类优惠奖补政策兑现,全面提振市场信心。2023年11月底,累计安排各类涉企资金1.45亿元,涉及企业1308家。

二是强化用地保障。2023年累计保障重大项目146个、土地15321亩,使用新增用地指标报批工业用地270亩;完成收储12个、盘活项目4个,占地面积1028亩,县工业园累计新建标准厂房60.81万平方米。

三是全力打造“就业滨海·乐业家乡”公共就业服务品牌,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62场次,服务企业用工1.2万人次。

四是积极帮助企业融资。组织“滨纷盛融海纳百企”市级行长滨海行等银企对接活动4次,累计签约授信214.89亿元。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县各项贷款余额801.47亿元,较年初增加了157.74亿元,增速24.5%、全市第三。

14.关于“营商环境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推进简政减证。编制《滨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认领和办事指南维护,实现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96.6%,即办件办理达100%,不见面办理达100%;推动63家部门、2491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新大厅,24个部门884个审批事项纳入涉企综窗集中办理。推进“智慧政务”建设,自主研发政务服务一体机,实现676个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

二是正确处理好民生和发展的关系。根据《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原有8家正面清单企业的基础上,新申报9家,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执法频次。聘请环境安全专家对企业的废水、废气、重点环境治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次性查清,共检查48家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排查发现隐患314条,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召开全县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行风建设警示会,出台《滨海县各镇区卫生院协管员工作行为规范》,召开各类协管业务会议6次,派专人对上传系统的巡查记录进行质控,每月进行通报。

四是加强营商环境评价各大类指标基础工作。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各指标责任单位工作情况,“工改”项目全流程线上办理、简化用户电力接入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涉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数量零突破,各项指标基础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全市率先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

15.关于“园区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绘制主导产业产业链全景图、招商地图及产业研究报告,建立招商项目信息库,聚集三大主导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项目定向招商。2023年签约项目19个,其中电子信息项目7个,装备制造项目9个,汽车零部件项目2个。举办招商推介会8场,签约2亿元产业基金项目1个。

二是推促项目转化,从低端扩张转变到转型升级。2023年累计组织20家企业申报国家及省专精特新企业,1家企业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规上企业“智改数转”诊断全覆盖,数字化改造覆盖75%,星级上云规上企业覆盖面达52%,25家企业通过高企审批,82家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审批。

三是深化“企业大走访活动”实效。2023年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实现开票销售133.8亿元,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开票销售79.2亿元,开票销售超50亿元企业1家、超10亿元企业3家、超亿元企业10家。

四是按照开发区三大主导产业规划,结合合作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开展“一区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规划和水电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大战新企业排查和认定,每月会办督查,并将战新企业培育纳入全年工作考核,2023年11月份组织7家企业申报战新,6家获得认定。

16.关于“集约化发展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把土地供应关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工业项目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工作的暂行办法》,2023年挂牌20宗工业用地,除特殊的项目如化工、电厂项目容积率低于1.1以外,其余的项目容积率均≥1.1,对6个项目地块实施带方案挂牌。对65个地块4209亩土地进行逐宗摸排,拟订整改方案。

二是精准研判分析能耗总量。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发电等措施,新增抵扣指标约14.2万吨,2023年前三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4%,全年预计同比下降6%,已落实能耗指标项目共计8个,合计能耗指标8.74万吨。

三是强化源头节能。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2023年下半年对5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县级“双随机一公开”节能监察。优选基础好、有意向的重点企业,引导企业建设绿色工厂,万恒铸业入围2023年省级绿色工厂。

四是开展工业园区用地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大力推进“三项清理”工作,2023年已收储土地1076亩。工业园2023年竣工的东坎产业园、通榆产业园标准厂房容积率分别约为1.79、2.24;在建的标准厂房中,通榆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容积率规划为2.2、八巨产业园标准厂房容积率规划为2.1。

17.关于“省级化工园区转型发展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专业化工园区定位,结合片区发展需求,对沿海工业园原有的产业规划进行修编,2023年12月4日园区通过江苏省第二批化工园区认定复核。

二是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步伐,盘活存量资源。2023年以来,沿海工业园新签约项目9个、总投资91.5亿元,盘活存量土地1311亩,其中开工建设的5个、总投资41.3亿元,盘活存量土地773亩;待开工项目4个、总投资50.2亿元,盘活存量土地538亩。

三是积极争取能耗指标。协助2家企业4个项目落实能耗指标来源,3家企业3个1000吨标准煤以下项目完善节能承诺手续,协助2家企业2个项目对接6000吨标准煤能耗指标。

四是开展园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园区14个高风险遗留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工作已完成,正在编制报告。建设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区总量指标储备库,对符合申报条件的37家关闭退出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手续,已将24家关闭退出企业排污总量指标纳入总量库。

18.关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接续实施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重点单位包镇督导推进机制,谋划2024年黄河故道、重点片区等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分解2024年全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加大智能农机推广奖补力度。截至2023年12月14日,全县新增加智能农机792台(套),万亩粮食播种面积智能农机装备保有量为10.52台。组织申报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3家,协助14家企业、共25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面积7.03万亩;组织6家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认证。2023年绿优占比达到72.6%,较2022年增长9.19%。

三是重抓农业招商。农口条线招商代表团远赴法国和荷兰,拜访8家企业,举办1场招商推介活动,获取招商信息10条。2023年全县新办农产品加工项目7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4个,总投资达7.23亿元,1-11月完成投资4.7亿元。

19.关于“耕地红线守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违规占用耕地“回头看”。耕地保护督察反馈的380个问题,立案查处46个计1381.1亩、完善手续3个计191.4亩、拆除34个计361.8亩、罚款769.3645万元,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次,剩余3个计9.64亩在整改中。

二是滨海县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涉及基本农田433.1亩,已通过拆除复垦3宗94.5亩;通过对历史坑塘符合编制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对其部分基本农田进行补划,完成补划4宗面积249.7亩。

三是建立专班完善机制。先后出台《滨海县违法违规用地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滨海县违法违规用地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镇、村土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大源头防控力度的三级联防机制,在全县各镇区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政策”专题宣讲会。

20.关于“农村人居环境较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县级财政对“三农”方面的投入。2023年县本级一般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12亿元,高于上年度的11.44亿元,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12.7%,高于上年度的12.57%。2023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占比达9.71%,高于省6%的要求。

二是加快乡镇污水厂规模减容论证。全县设计规模超过500吨/天的乡镇污水厂共有7座,4座完成减容,3座正在进一步减容论证。13个乡镇计划建设224公里污水管网,已完成213.7公里,完成进度95%;全面开展“十必接”工作,计划纳管数29119户,已接管10908户。

三是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滨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创建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乡镇1个、行政村7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2个。组织排查水体2832条,上报农村黑臭水体45条,2023年已完成2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2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1-12月,通过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6次、第7次会议主要精神,以及省委主题教育办关于主题教育有关要求、省委信长星书记来盐调研讲话精神、全省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会议精神等,并进行专题研究。

二是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7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一项议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打算。

三是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利用每个月初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每个月20日统一活动日学习的机会,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县政协主席对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通过政策解读,纠正错误认识。

2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中共滨海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操作规程》,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召开滨海县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会议主题,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县政协党组制定详细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政协主要领导参加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提醒县领导排定主题教育个人学习计划安排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30位县处级领导都已形成详细的主题教育个人学习计划,主题教育期间共有17项学习安排,县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次数达27人次。

三是把强化理论武装放在首要位置,持续推进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县政协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细则和配套举措,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

23.关于“少数重大事项决策较为随意”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组织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自行学习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印发《关于监督推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的通知》,全县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对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习。

二是2023年9月,出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退出管理办法》2个文件,制定租赁厂房类、新征地类、先租后让类、研发总部类4种投资合同模板,进一步规范项目落户程序。

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招商引资合同签订前,由招商条线提请工业园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签订,后期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兑现执行。园区法律顾问审查投资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对投资主体的资格审查和不良信息审查,实现风险管控制度化。

24.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讨论回避制度。组织全县所有人员进行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填报,整理形成亲属关系中有省管干部、市管干部的统计表,严格对拟提拔重用人员近亲属情况进行排查报告。

二是规范党委(党组)成员配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面上的党委(党组)组成人员配置情况进行摸排。对超配的党委(党组)成员,除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党委委员保留外,其余党委委员,力争在2024年3月底4月初,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全部消化到位。2023年11月,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已由12名减少到11名。

三是开展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排查清理,制定整改计划,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精细化解决方案,逐一函询、约谈违规兼职对象,明确整改时限,已清理6项,剩余8项正会同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备案管理机制,明确审批对象、内容和相关流程。

四是出台《滨海县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前移监督关口,对129名我县新录用公务员在企兼任职信息进行查询。制定《领导干部辞职、退休后从业告知书》,及时掌握退休人员兼职(任职)情况。

25.关于“激励干部敢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结合主题教育,围绕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组织全县基层党组织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持续深化“四比四争”主题活动,每月一次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活动,开展两期“奔牛奖”“蜗牛奖”评选。

二是持续释放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激励效应,开展公务员职级情况调研,提出了职级晋升条件初步调整优化方案。2023年11月开展了两次公务员职级晋升,共晋升职级62人。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结合干部人事调整,对照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将2名干部转任职级公务员,相关案例被盐城组工通讯采用。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的工作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澄清正名工作规范流程和指引,激励干部敢为。2023年查结反映不实的29件信访件,已完成澄清正名11件。

26.关于“基层党建基础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县委和镇(区、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村(社区)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定《2023年度中共滨海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2023年度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2023年8月召开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半年工作汇报会。

二是定期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结合每月20日定期开展的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组织成立17个专项检查组,到全县各基层党支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三是强化“落实‘三基本’实现‘三回归’”有关要求,做到重要学习一起参加、重大活动共同参与、重点问题同步排查,到所在支部讲1次党课,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

四是加快推进党员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党员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开展2期培训,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员档案管理数字化系统操作业务培训,全县各镇(区、街道)已扫描录入党员档案26621份。

五是严抓村干部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各镇(区、街道)开展村干部履职情况检查,县级层面通过统一活动日检查和“四不两直”督查等方式抽查了解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调整不胜任不称职村干部,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

2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委常委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先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学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7次,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5次。

二是2023年12月,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2023年度全县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中,对党的建设成效单独进行考核,其中包含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28个板块内容。

三是全市首家印发《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季的通知》,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书记说等相关工作,持续推进“织密‘意’网·四联强基”工作,建立舆情信息跟班学习制度,累计报送舆情信息197篇、专题约稿61篇。

28.关于“阵地建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县委宣传部所属一家事业单位通过更名的方式成立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基层站(所)工作、开展红色遗存保护利用等职能,核增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强工作力量。

二是召开全县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述职会,组织开展百名文明实践站长素质提升、百家文明实践所(站)星级评定“双百”工作,依托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系统对全县文明实践所(站、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打分,实行闭环管理。

三是对融媒体中心播出机房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活动,完善《机房管理制度》《安全播出制度》《信息安全制度》等制度,并出台《技术保障人员工作“十条”规定》和《机房值班人员工作“十条”规定》,确保播出安全。

29.关于“舆情应对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省市网信办网上推送、调控管控等工作指令的基层执行平台,设置舆情监测处置工作专班,实现敏感舆情闭环管控处置。2023年共监测处置涉滨网络舆情360余条,向市报送舆情信息830余条。

二是引进“鹰眼速读”和“舆情秘书”智能监测软件,对文本和短视频开展全量监测,大范围拓展监测面;引进“智开”网络综合查询系统,对微博、头条等帐号及时进行落查,大幅提升管控效率。

三是向17个镇(区、街道)和全县重点部门单位印发《关于组建全县网络评论员队伍的通知》,整编包括“行业队”和“地方队”组成的网络评论员队伍。联动网安合力出击形成震慑,协助公安部门抓获10名嫌疑人,对4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0.关于“宗教领域防渗压力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规范互联网宗教传播、守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专题对全县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场所全体管理组成员近千人进行宣讲活动。印制滨海县宗教工作“1113”工程履职手册,加大宗教工作四员履职力度。2023年9-12月,在全县各镇(区、街道)共计放映故事片1305场次,丰富了基层群众的业余生活。2023年2月统计,益礼村信教群众为206人。

二是围绕“反邪教、防渗透”专题,讲解邪教思想的主要表现和危害,现场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有效提高了信教群众对宗教极端主义的认识和防范抑制意识。实现全县129家宗教场所宣传栏张贴“反邪教、防渗透”内容全覆盖。

三是从严从快打击处理邪教违法犯罪活动,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3次集中收网行动,整建制铲除“全能神”邪教组织滨海小区下属教会10个,对现有邪教重点人员及关注对象严格落实属地包保责任,办理集中转化学习班7期,累计教育转化各类对象15人。

31.关于“落实大统战工作格局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统战工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省委巡视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学习研究统一战线重要会议精神1次。

二是印发《关于纳入信息宣传考核计分的媒体平台的说明》,明确做好统战信息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相继举办了“滨海·溧阳”侨创联盟成立仪式等大型活动3场次,主动与县级融媒体平台对接,采用电视、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统战工作,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三是拟定《滨海县党外干部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计划及可持续发展规划》,在统战委员任免、调动、交流之前,县委组织部须通过书面形式向统战部征求选拔任用意见,推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2.关于“统战工作优势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起草《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谊制度的意见》,将联谊制度落到实处。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统战工作、全县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二是制定《关于支持我县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党外人士赴淮安开展“同心向党”红色文化教育活动。落实党外知识分子四季同心“培优营”项目,安排党外干部赴社会主义学院参加培训,并在南京中山陵、优秀的党外人士之家开展现场教学。

三是组织新阶层人士开展“一起益企”、助力民族村经济发展调研座谈活动2场,摸排全县新乡贤人数698人。2023年10月,会同溧阳市委统战部,举办了“滨海·溧阳”侨创联盟成立仪式,打通侨界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通道。11月25日承办省委统战部国情研修班,并相继召开滨海县招商投资说明会,推介滨海相关创业政策、人才政策。

33.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3年度中共滨海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半年工作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印发《落实2023年度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推动各镇(区、街道)党(工)委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是推动各镇(区、街道)和县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制定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自学等基层理论学习。

三是制定《深化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实施办法》,持续实施年轻干部“345”淬火计划,接续选派年轻干部接受艰苦岗位摔打磨练、到先进发达地区跟班学习。坚持抓早抓小,对干部出现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认真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

34.关于“纪委监督执纪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开展案件质量双月研习活动。结合近年来案件质量评查最新要求,梳理案件存在的问题,汇编案件问题“错题集”供案件承办部门参考,制作派驻组、镇(区、街道)电子版模板、发放50余册《案件质量提示》。2023年11月以来,已对镇(区、街道)17件案件进行提级审理。

二是印发《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六个一”工作提示》,督促各单位落实谈话提醒“四必谈”机制,开展一轮约谈提醒。将镇(区、街道)、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三是将新增日常监督数据纳入责任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任务指标,2023年1-11月主动约谈2223人次、协助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9次、参加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51次,创近4年来历史新高。紧盯“关键少数”、围绕重要环节,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节日期间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1期3起。

四是加强全员培训和实战训练,围绕大数据平台一体化协查、多维分析、央地信息协查系统延伸应用等方面,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4次,参加省纪委视频培训4次,参加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查审理业务培训4次。常态化开展“以干带训”,累计抽调17人参加省市纪委监督执纪、巡视巡察等工作。

35.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基层财政管理月度例会,开展镇(区、街道)财政运行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有效促进基层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加强涉企奖补资金支付监督检查,规范相关部门、镇(区、街道)和园区奖补兑现流程,履行“三重一大”程序,规范奖补资金预算编制与执行。

二是制订《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禁止贷款、担保行为。印发《关于成立沿海工业园国有资产追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滨沿管发〔2023〕16号),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沿海投资公司专人负责,全程跟踪追偿。

三是联合公安、住建、水利、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等部门对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方交易主体实行精准打击,立案24人,对7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11家监理公司立案查处,对5家监理单位采取责成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对10家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四是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围绕七类对象44个方面问题,对整治范围内必须招标的461个工程建设项目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排查,整治7个问题,立案查处17起,抓获嫌疑人89人,对3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五是出台《全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试行)》《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及管理规范》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交易管理机制。对依法必须招标而尚未进入招标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发放项目招标提醒函7份;向县内4家平台公司发出工作建议函,强化直接发包工程建设项目的内部监督管理。

六是开展交易主体业务能力培训6次,完成《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宣贯,苏采云交易系统操作、工程总承包法规案例讲解等事项的培训工作;参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交流学习,推动实现精准监管、综合监管。

3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潜滋暗长”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改厕问题,开展摸排,结合2024年改厕计划,重点对厕具损坏、三格式不达标进行整治;推进“两河四沿”“交通四沿”卫生户厕建设工作。

二是系统梳理各园区、镇区及县直部门的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政策,形成一体化政策汇编,同时建立“项目跟踪监测库”,动态监测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核实企业投资情况,对投资额不足的力促投资主体履行投资协议。

三是在全县面上开展专项排查清理工作,防范和纠正片面虚增经营主体数量的错误做法,清理虚假和无效经营主体,畅通市场退出渠道,已有371户企业办理了注销登记,1户企业经引导后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剩余92户企业,正积极对接,协助办理注销登记。

四是抓好外资到账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验收、拨付、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再有贸易类外资到账列统。贸易类企业已注销14家,3家正常运营,1家注销过程中发生内部纠纷,被市市场监管局锁定。

五是组织开展困境儿童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所涉及儿童已全部纳入系统、享受儿童福利政策,14名责任人员已全部问责处理到位。2023年12月份上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4件8人,通报1起3人。

37.关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全县教育布局规划,2023年竣工投用整体新建义务教育学校项目1个,竣工投用改扩建项目涉及义务教育学校43个,正在实施整体新建项目3个;通过装备和改造,音美专用教室增加91个,调配教师133名。

二是注重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对区域内大校额学校制定“一校一策”方案,通过在中心城区和城镇新改扩建学校、挖掘利用教育闲置资源等方式,不断增加学位。重点规范县城重点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控制各重点学校招生计划、严控班额,推动校际均衡,引导学生进行合理分流。推动县城优质教师均衡配置,缓解部分学校大班额压力。

三是制定《2023年全县城乡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推动教师在城乡交流配置,全县共有578名教师参与交流。通过对学科教师培训转任为音体美专职教师等途径,化解义务教育阶段专任音体美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招聘新教师256名,其中音体美教师12名。

38.关于“公共医疗资源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系统推进医疗体系建设。县人民医院完成项目整体搬迁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县中医院阜东路院区(原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正式开诊,具体搬迁方案已明确;八巨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土建工程已完成验收,五汛镇中心卫生院项目12月底主体验收完成。对通榆镇、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等相对薄弱卫生院进行设备帮扶(采购CT),并进行远程会诊和业务指导及技术培训。

二是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出台《滨海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镇用”“镇聘村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积极参与市县“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招聘,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同时开展校园招聘、省基层招聘、定向生招聘等,截至2023年10月底共引进164名卫技人员(含定向村医),其中硕士6名。2023年定向培养医学生签约人数达26人。

三是筑牢村卫生室网点。对25个相对薄弱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设备配备进行提档升级,已改造19个卫生室,新创省级甲级卫生室3个。大力推进卫生院领办卫生室,通过下派或代管等方式,52个村卫生室均有女村医提供服务。通过实训基地,对乡村医生开展适宜技术培训,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供给。

39.关于“养老服务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14所农村敬老院进行区域性整合,通榆养老服务中心已建设完成,2023年12月6日上网公开招标运营方,12月27日开标确定通榆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开展公建民营。

二是动员中度和重度特困供养人员入住敬老院,我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6075名,集中入住机构特困人员372名,集中供养率达6.12%。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入住通榆养老服务中心或属地敬老院。下一步将分批组织各镇(区、街道)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到通榆养老服务中心参观,提高入住积极性。

40.关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补齐城区污水管网,县城4个片区28.8公里污水管网已完成招标,其中11公里污水管网已进场施工;中市路、海滨大道雨污分流完成工作量90%,安居花园等9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已竣工。

二是加大“小散乱”排水户整治力度,2023年9月26日全市“小散乱”排水整治工作现场会在滨海召开,排定518个“小散乱”排水整治,已发证480个,发证率92.6%;金编厂、师苑路(丰苑小区)、学前路(滨海县高中)等6个易积水路段已竣工。

三是加快城区排水管网检测疏通,已完成港城路等10公里排水管道疏通检测,实施港城路3公里管网错混接改造。

41.关于“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拆除和安置平衡的房屋征迁计划,启动新项目建设,城北48#地安置小区建议建设1650套,御景花园二期计划建设1226套,海棠苑二期建议建设600套、B-17安置小区建议建设700套。在货币化安置、安置小区安置基础上,同时积极探索开发商代建就地安置、团购商品房等市场化、多元化安置方式,满足群众差异化安置需求。

二是加快安置进度,超5年未安置仅余156户仍在领取超期过渡费用。2024年,我县将交付6个安置小区、5449套安置房,优先对超5年以上未安置户进行安置。

三是加快办证进度,11个安置小区开始办理产证,共涉及7822套,已经办理产证6038套,占比77.19%;2022年新分配小区东域香苑、西域香苑、御景花园总证已经办理,西苑小区已经出具红线图。

42.关于“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省政府93号令,按照批文时间入保,待遇应补尽补。镇村按程序产生应纳入征地保障的被征地农民181人,已建立个人分账户,办理社会保障业务,补发养老金265.81万元。海滨大道工程项目纳入保障310人已建立征地保障个人分账户,并办理了社会保障业务。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核对工作,按照批文全部产生进保人员,实现应保尽保,督促镇村按程序产生进保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障。经核对,坎北街道还有424人、滨淮镇52人未产生进保人员,已发函要求尽快产生进保人员。

三是开展入保人员“回头看”工作和全县被征地农民进社会保障工作专项检查,对入保人员实行正负清单管理,正面清单6条,负面清单8条,明确审核要求和材料清单,规范管理征地保障人员。

43.关于“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1月16日,召开县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条线分管县领导巡视整改对照排查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分管县领导“一岗双责”;12月19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专题会议,听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包括牵头推进巡视整改和负责的每条措施整改情况。

二是2.5万吨沈滩粮库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验收,10.6万吨五淦粮库项目已开始打桩。2023年10月11日召开全县耕地保护暨违法用地整治大会,强化巡查力度,从苗头上坚决遏制新增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发生。

三是重点环境工程项目除滨海县危险废物处理扩建工程项目、扩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项目2个项目因市场处于供大于求、环评审批时限已超5年不再实施外,其他4个项目均已完工。

四是规范企业经营和融资行为,督促国有企业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制定置换计划,用标准化融资产品置换部分定融,对到期定融产品予以全额兑付。

44.关于“标本兼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1月8日制定《深入开展全县固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企业组织排查摸底,掌握属性不明固体废物情况,督促企业进行鉴别鉴定。

二是印发《关于监督推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的通知》,督促推动全县各单位开展“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自查、重新修订工作。

三是聚焦“三重一大”事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明确县直部门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须征求派驻机构的意见,进一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升派驻监督质效。2023年11月以来,驻在单位事前征求派驻机构有关“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意见550条,派驻机构参与驻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548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滨海县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突出标本兼治、深化问题整改,以实际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盐城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坚决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整改。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常态长效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按整改计划,分阶段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对易反复和反弹的问题,坚持查漏洞、补短板、抓提升,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风险预警和防控,兼顾当前和长远,持续发力,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三)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整改。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考察盐城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相结合,与落实“十四五”规划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主动融入长三角,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整改成果转化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强大动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滨海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84105026,邮政信箱:滨海县府前路1号县行政办公中心231室,电子邮箱:bhxwxcb@126.com。



中共滨海县委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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