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4-01174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12-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洋鑫纺织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米化纤真丝织物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800万米化纤真丝织物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承建单位:盐城市洋鑫纺织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八滩镇金八滩大道9号

投资总额:1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周海峰  13862309698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均置于地下,地表可绿化可通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织造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拆包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因产生量甚微,经加强车间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少,厂区通过绿化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恶臭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本项目运营期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NH3、H2S、臭气浓度排放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使环境空气功能下降。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采用适当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类标准。

根据《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需以厂界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今后的规划中,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

因此投产后不会使区域声环境功能下降。

(4)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废丝、不合格品、废滤料、污泥、废油、废油桶、生活垃圾。废丝、不合格品、废滤料、污泥等一般固废酚类收集后外售;废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以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苏州云水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兴南路21号创佳产业园1号楼305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传真:0512-67777897

附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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