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4-01029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11-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出具滨海县交通运输局沈海高速公路滨海南互通工程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滨海县交通运输局沈海高速公路滨海南互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传真:0515-6995368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滨海县交通运输局

沈海高速公路滨海南互通工程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主城区东南

项目位于G15沈海高速与X102交叉处,采用A型单喇叭形式,C匝道上跨主线,与东海大道设置平交,同时顺接迎宾大道。主线1.7km,A、B、D、E匝道2.5km(其中单车道1.1km,双车道1.4km),C匝道1.47km

1.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气、淤泥臭气、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通过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等措施减轻扬尘及沥青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2.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桥梁桩基施工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机械冲洗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抽运纳管,不外排;桥梁桩基施工泥浆水收集到泥浆池和沉淀池,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沉渣干化后就地固化。

3.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排放标准。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拆迁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隔油池废油。拆迁废弃物首先考虑社会化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合法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隔油池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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