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县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滨政传发〔2024〕61号),已完成项目实施,第三方依据《滨海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工作实施办法》(滨政办发〔2017〕30号)已完成对面积的核查,并出具《2024年滨海县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专项核查报告》(盐友信所核报字〔2024〕013号),县财政拟对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进行兑现。现将各镇(区、街道)上报面积、资金汇总表在滨海县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监督电话:0515-84222070。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