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滨海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肖学军
联系电话:15151029999
二、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滨海南互通工程
三、项目概况
沈海高速公路滨海南互通工程是《滨海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规划G15沈海高速公路新增互通工程,项目位于滨海县城东侧,沈海高速公路与102县道交叉处。工程采用A型单喇叭形式,C匝道上跨主线,与东海大道设置平交,同时顺接迎宾大道。工程主线1.7km,匝道3.97km。项目用地12.9242hm2。项目投资3.4亿元,环保投资268万元。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工程用地,节约土地资源,合理设计、尽量缩小用地规模,尽量减少占用土地,施工临时用地选择工程永久占地区域内;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或复植,占用的农田及时恢复,不得荒废,占用的林地要及时补种草植树;施工过程中,路堑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料及其它临时土石方堆置均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对堆置地采取草包填土作临时围栏、开挖水沟等防护措施,减少植被损坏和水土流失。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工程开挖土方集中堆放,以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小扬尘影响时间;开挖和搬运过程中,洒水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施工场址周围设置沙土围栏,用土工布固定,并在其设截土、沙沟,工程完成后回填;工程沥青统一向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等级的企业购买,当摊铺沥青混凝土地点临近敏感目标时,应避开不利风向(敏感目标位于下风向),并选择恰当的施工时间,如选择居民大多外出上班、家中人较少的时段进行施工。
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严格控制车况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公路红线两侧200m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沿线公路边界外50m内尽量不安排新建集中居民住宅。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桥梁预制废水设置沉淀池,对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
为减少生活污水对工程区内河流水质的影响,施工人员住宿租用当地民房或旅馆解决,其生活污水可纳入现有的设施处理;施工人员现场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避免在丰水期施工,特别是洪水期严禁施工;工程所设桥梁基础主要采用钻孔灌注桩,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绿化或路面洒水,钻渣利用沉淀池进行固化不外排。
运营期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保护目标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同时封闭施工场界。若必须连续作业,夜间不得不施工的,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
运营期定期对道路进行勘察和养护,保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增大;加强匝道外侧绿化,乔木、灌木、草结合,降低噪声传播;建议规划控制距离内不宜新建居民楼、医院、学校、敬老院等声敏感建筑,如无法避免,需在规划控制距离内布设噪声敏感建筑,则应由项目建设方负责对其建筑采取相应的降噪防护措施(如优化功能布局、开窗面积及朝向控制、双层中空玻璃窗或隔声窗等),对敏感建筑加以保护。
5、固废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设置分类垃圾箱,并定期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运营期养护垃圾由养护工人带离,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车辆行驶时路面磨损及坠落物,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管理。
五、公示事项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的环保要求或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七、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述邦安全环境技术服务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联系人:王文林
联系电话:13913928762
通讯邮箱:500800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