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4-00911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10-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出具江苏震洲五醍浆酒业有限公司新上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技改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震洲五醍浆酒业有限公司新上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传真:0515-6995368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震洲五醍浆酒业有限公司

新上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技改项目

滨海县八滩镇通和路98号

拟投资100万元,依托厂区现有锅炉房,新安装一台4t/h的燃气蒸汽锅炉

1. 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燃气锅炉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的烟气与现有油气两用蒸汽锅炉烟气合并通过现有10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 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直接通过区域污水管网接管至滨淮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北八滩渠。

3.噪声主要锅炉水泵、送风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东、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厂区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RO膜和废PP滤芯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形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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