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6:13 来源: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滨海县港城路666号,邮编:224500,电话:0515—6811208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滨海县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及时将印发的重要文件、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条,行政许可信息1362条。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城管局将依申请公开场所设在局办公室,并设专人负责依申请工作。2023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工作思路,提高思想认识,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一系列配套制度,使行政职权、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行政职权流程等公开透明。建立了内部审核和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职能职责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进行及时公开。对我局监管的行政处罚信息和监管事项全部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行办结一起录入一起,及时解答疑问,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公开内容,积极通过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积极完成滨海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信息工作任务,认真改进存在问题,规范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7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信息内容不够充实。今后,我局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进一步规范内容,提高政府信息的质量,完善城管部门工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