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水利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6:07 来源:滨海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海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419号,邮编:224500,电话:0515—841054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信息途径。

(一)主动公开情况。立足水利部门职责,主动回应社会关注,通过县政府网站、电视报纸刊物、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水利项目建设、河长制管理、水资源保护、水行政执法、防汛抗旱等方面的工作动态,全面展示滨海水利的变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

(三)组织建设情况。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有关科室负责人协作配合,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部署落实,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并选派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项,实现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对应到科室,明确责任人、发布要求和完成时限。二是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明确责任人、发布要求和完成时限,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三是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与审查工作相结合,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5.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信息不够规范,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领导班子带头学习领悟,系统职工加大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工作职能,优化工作队伍配置,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把控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利民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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