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县2022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已完成项目实施,第三方依据《滨海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工作实施办法》(滨政办发〔2017〕30号)已完成对面积的核查,并出具《滨海县2022年秋季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专项核查报告》(盐友信所核报字〔2023〕第013号)及《滨海县2022年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面积专项核查报告》(盐友信所核报字〔2023〕第014号),县财政拟对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进行兑现。现将各镇区上报面积、资金汇总表在滨海县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10日-7月16日,监督电话:0515-89118136。
附件: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