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3-02178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12-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出具盐城联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000吨/年钢丝绳涂塑技改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联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000吨/年钢丝绳涂塑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传真:0515-6995368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城联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000吨/年钢丝绳涂塑技改项目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天场全民创业园             

利用现有厂房及设施,新上1台挤塑机,对现有项目钢丝绳进行涂塑加工处理

1.废气镀锌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经槽体上方的密闭集气罩收集,进入“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1条镀锌热处理线电加热马弗炉改为天然气明火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尾气,通过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

2.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冲洗废水)、酸雾塔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雾塔废水经“二级反渗透装置”处理后,70%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做进一步处理,30%作为高盐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处理后的酸雾塔废水与工艺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标准后,与新鲜水配比,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92)表1中“水作”标准后,用于盐城海天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棚蔬菜种植用水,不外排。

3.噪声根据企业自主验收监测数据(报告编号:YF2022246),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外售至上游盘条生产厂商;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污泥用于厂区附近农田施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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