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印发的《滨海县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滨农发〔2020〕4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行申报,经委托盐城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盐友信所专审报字〔2022〕001号),县财政局、发改委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24日前向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
联系电话: 0515——84108537
0515——68982015
附件:滨海县2020年稻谷收购环节补贴公示表 (定).xlsx
滨海县财政局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