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片显示屏(模组)和50万台笔记本电脑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承建单位:滨海海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南区电子信息产业园13号厂房
投资总额:23800万元
联系人/电话:谭鹏18953249910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蚀刻废水、RO浓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DW001(设计规模9m3*4,日处理污水6.4t/d)预处理后接管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清洗废水接管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蚀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2处理后(处理工艺“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处理能力2t/d)接管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汇入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RO浓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1处理后(处理工艺活性炭过滤+RO反渗透,处理能力1t/d)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回用标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酒精擦拭、封胶、蚀刻、烘烤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车间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经车间通风后排放。本项目焊接切割排放的颗粒物由袋式除尘器收集进行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颗粒物经车间通风后排放。
经预测,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今后的规划中,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
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使环境空气功能下降。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采用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投产后不会使区域声环境功能下降。
(4)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不合格品、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RO膜、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滤膜、废蚀刻膏盒、废抹布、废丝网、废清洁材料、污泥及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RO膜、废石英砂、废滤膜为一般固废,其中不合格品收集后返工,其余一般固废外售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蚀刻膏盒、废抹布、废丝网、废清洁材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以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南京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信息新材料产业园670号
联系人:余立志 联系电话/传真:1891477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