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2-02559 组配分类 综合经济
发布机构 滨海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12-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滨海县纪委监委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履行监督和协助职责,有力护航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全县社会发展和谐稳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土地征用补偿款监督、廉洁文化建设、村(社区)书记“十个不准”负面清单等10多项工作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新华社客户端等媒体报道。县纪委监委机关被表彰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现将我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以上带下,提升学法意识。在县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暨机关学习例会上,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研究。并通过全县党员专题活动日、个人自学等形式,做到学在经常、用在日常。二是由点及面,提升用法能力。由委领导带头、组织委机关干部参加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推动工作人员提升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依法依规,推动监督责任落地落实。一是贯通外部监督。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制定出台线索移送、职务犯罪联系等《六项机制》,推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加强协作、衔接顺畅。用好巡察利剑,2022年3月至6月,县委联动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上下联动巡察。二是加强内部协作。充分运用政治监督谈话、约谈提醒、督导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政法系统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擦亮派驻探头,通过实施“三前一评”监督,坚持主动参与、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分类处置,累计参加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会、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等500余次,先后对班子成员、中层人员开展谈心谈话382次,制定完善制度83项,提出监督意见175条,立案68件,督促县人民法院退还胜诉费1563笔1191.4万元。三是保持高压态势。2022年至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26件,监督办案业务平台共录入问题线索710件,立案485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件,留置10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8人(含双处人员)。政务处分中,给予警告115人、记过9人、记大过3人、开除4人。纪法威慑得到充分彰显。

(三)做实宣教,强化纪法宣传警示教育。组织拍摄《越线之鉴》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全县党员干部“510”警示教育大会,在全县形成强烈震慑。强化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先后开展粮食系统、年轻干部、领导干部家属、团委干部和名校优生等专题警示教育4次。建成并对外开放家风广场·廉洁公园,打造江苏省唯一的历代贤吏长廊,滨海特色廉洁文化专线不断丰富。

(四)健全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坚决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参考意见、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引开展精准执纪执法。2022年,全县除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外,按照第一种形态处置60人,其中给予警示谈话并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59人,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延伸拓展。运用情况通报、沟通协调、力量统筹、成果运用等形式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一方面,做好审理协作。通过本委案件预先审、派驻组案件交叉审、镇区案件协审模式,协同提升案件质效。另一方面,严密法法衔接。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联系沟通,及时邀请检察院、法院会商或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审理,协商解决案件问题。今年来,商请检察院、法院会商案件7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纪检监察工作与法治宣传结合不够紧密。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运用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法律宣传活动与廉政文化传播、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结合还不够紧密。

(二)法律法规培训力度还不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执法业务能力上存在短板,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有“本领”恐慌现象,缺乏系统的党风党纪和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法律法规培训方式较为单一,培训的频次和授课深度还难以满足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部分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相对欠缺。

(三)对法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有待加强。从日常监督执纪情况来看,全县少数单位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存在“宽松软”现象,内部监督不到位,变异、隐形“四风”问题仍有发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过程中对法治思维的运用不够充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功能还未充分发挥,监督合力还不够。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纪意识。县纪委监委将增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纪检监察机关全员学法用法教育引导,增强干部法纪意识。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及各室(办、组)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加强监督执纪与法治宣传的结合。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县纪委监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腐败问题,依纪依规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一是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扎实开展全县国有企业融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严”的螺丝越拧越紧。二是强化“不能腐”的刚性约束。强化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制约,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三是深化“不想腐”的思想教育。持续运用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以法治思维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派驻机构领导,持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督促被监督单位把法治意识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高效运行。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