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滨海县港兴建材有限公司滨海绿色制造示范基地年产200万方预拌混凝土建设、年产45万方沥青混凝土建设、年产150万方水泥稳定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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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滨海县港兴建材有限公司 | 滨海绿色制造示范基地年产200万方预拌混凝土建设、年产45万方沥青混凝土建设、年产150万方水泥稳定碎石建设项目 | 滨海港工业园金光大道以北、新滩盐场场部大桥以东 | 拟投资7222.98万元
| 1. 地面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砂石分离装置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滨海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吸粪车运至滨海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 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粉罐进料废气、大骨料仓进料粉尘、搅拌粉尘(颗粒物)采取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19套)处理达标后由4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大骨料仓进料粉尘、粉罐进料废气(颗粒物)采取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8套)处理后由45m高DA002排气筒,搅拌卸料废气、沥青储罐废气(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采取烘干筒燃烧室处理后和烘干废气、筛分粉尘(颗粒物)一起接入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45m高DA003排放;烘干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由45m高DA003排放,导热油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取低氮燃烧达标后由45m高DA004排放;水泥稳定碎石生产过程中粉料仓进料废气、大骨料仓进料粉尘、搅拌粉尘(颗粒物)采取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4套)处理达标后由45m高DA005排放。 3.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石料、沉淀池沉渣、废布袋、生活垃圾、废机油、废导热油。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废石料原厂家回收,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机油、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