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滨海中恒电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19984748869
二、项目名称
滨海中恒电杆有限公司年产电缆保护管和电缆导管100万米、金属构件10万吨与混凝土电缆导管、排管、管道、桩、预制件等20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项目概况
滨海中恒电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1日,2016年于盐城市滨海县天场镇产业园工业路8号建设“年产5万支水泥混凝土电杆制造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滨环管[2016]005号),2016年11月5日由原滨海县环境保护局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滨环验[2016]27号)。2020年03月05日,滨海中恒电杆有限公司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并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0922339211894H001X)。
现滨海中恒电杆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拟投资1000万元,于盐城市滨海县天场镇产业园工业路8号,在现依托现有厂区厂房的基础上,新建2栋生产厂房、1栋生产楼,建设年产电缆保护管和电缆导管100万米、金属构件10万吨与混凝土电缆导管、排管、管道、桩、预制件等20万吨扩建项目。项目已在滨海县行政审批局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滨行审投资备[2022]418号)。
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从现有岗位调配,日工作10小时,年工作300天。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不能完全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水泥灌装、沙、石物料在存储输送混合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不能完全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特别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项目建成后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东厂界外50m、南厂界外90m、西厂界外95m、北厂界外95m,卫生防护距离内目前没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与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与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一般在75dB(A)~85dB(A),采取基座减震、厂房隔档、距离衰减、日常维护保养等措施后,经过预测,降噪效果在25dB(A)~40dB(A)之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库,并新建危废库,所有固体废物全部分类收集后暂存在相应库房,危险废物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存储场所规范管理,所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
五、公示事项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的环保要求或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七、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述邦安全环境技术服务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联系人:王文林
联系电话:13913928762
通讯邮箱:50080040@qq.com
附:滨海中恒电杆有限公司年产电缆保护管和电缆导管100万米、金属构件10万吨与混凝土电缆导管、排管、管道、桩、预制件等20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