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2-02388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11-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五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周成军

联系电话:18352006222

二、项目名称

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五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项目概况

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现有院区现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皮肤科、中医科、口腔科、五官科、康复科、急诊科、检查科、住院部等医疗科室。现有职工100人,床位60张。

为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和水平,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拟投资13000万元,将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至五汛镇光明路东侧、学苑路北侧。项目占地24000m2,总建筑面积约154435.41m2。迁建后职工200人、住院床位150张、接诊量约200人·次/天,设有儿童保健门诊、输液大厅、门诊、药房、住院部、康复中心、放射科等。项目已在滨海县行政审批局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滨行审投资[2021]32号;滨行审投资[2021]262号)。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食堂油烟净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屋顶专门的烟道排放。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加盖,并将污水站除臭剂添加在污水池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等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项目以污水处理站为界外扩10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南厂界外50m、西厂界外88m、北厂界外30m。卫生防护距离内目前没有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由化粪池处理再与医疗废水汇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与五汛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近期由专用罐车运至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项目具备接管条件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人群活动噪声、空调风机噪声、车辆噪声等,采取建筑物与绿化隔声、距离衰减、医院内汽车限速与禁鸣等措施后,经过预测,降噪效果在25dB(A)~30(dB(A)之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8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与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新建一般固废库、危废库,所有固体废物全部分类收集后暂存在相应库房,危险废物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存储场所规范管理,所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

五、公示事项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的环保要求或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七、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述邦安全环境技术服务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联系人:王文林

联系电话:13913928762

通讯邮箱:50080040@qq.com

附: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五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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