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2-02292 组配分类 综合经济
发布机构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10-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遴选2022年部级项目小麦种肥同播示范区和测土配方施肥3.0平台参建主体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中引领作用,加快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滨海县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站根据部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就小麦种肥同播示范区和测土配方施肥3.0平台参建主体遴选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1、建设小麦种肥同播示范区6000亩,优先支持小麦播种时肥料侧深施肥或正位深施模式,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小麦种肥同播技术,示范区配方肥到位率达100%,化肥用量较常规施肥减少5%以上。

2、应用测土配方施肥3.0平台,推广配方肥600吨,探索建立肥料配供服务企业与农户、地块、作物等智能化连接。

二、申报条件

(一)小麦种肥同播示范区

1、申报面向全县范围内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地块平整,交通便利,田容田貌好,与其它主体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良好的示范效果。(需附土地流转合同及工商注册手续)

2、申报主体需无不良诚信纪录,并获得所在镇区农业农村部门盖章推荐。

3、要配有专用施肥机械,或提供有新机具的农机合作组织签订施肥作业协议的实施主体,评审时配置正位深施或侧深施肥机械的主体优选纳入项目示范区建设。

(二)测土配方施肥3.0平台推广

1、申报面向所有合规肥料生产企业、县域范围内有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的肥料批发零售经营主体。(需附营业执照)

2、申报主体需无不良诚信纪录,在滨海县有固定经营场所、要配有熟悉电脑网络操作的人员和配送人员车辆,在线接受农户咨询下单配供,并完成必备档案资料收集报送。

三、建设要求

(一)小麦种肥同播示范区

1、实施主体要在显著位置按照规范设置示范对比方,树立展示牌,展示示范效果,并安排专人负责记载肥料施用及作物产量等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县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站。

2、报名时提交购机票据复印件,委托作业需提交购机票据复印件及与机械所有人作业协议,并依据示范效果、连片规模、交通条件、机械配置和申报时间等进行评审,确定参建主体、示范面积和示范内容。接到参建通知后,各参建主体需在指定的时间内按政府采购价格将农户承担的肥料款汇缴至中标单位,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金额及中标公司账户等采购结束后公布。

3、参建主体在侧深施肥作业时主动向耕管站委托的第三方监管单位报备,接受第三方现场核查,如有作业面积和下达任务不符或施肥作业与标准不符的,将取消该参建主体施肥作业补助,同时作为农业项目实施失信主体,根据失信严重程度,对其申报省级专项资金项目予以限制。

(二)测土配方施肥3.0平台推广

1、参建主体推广与省耕环站《关于发布2022~2023年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基肥主推配方的通知》(苏耕环〔2022〕25号)中滨海县主推配方相似的配方肥(配方需在农业主管登记或备案),并提供该配方第三方检测报告,如是非生产企业的主体,还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

2、参建主体推广配方肥时,需入驻测土配方施肥3.0平台,在平台上提供配方肥包装图片、检测报告和发布价格(到农户价格),在平台发布后供农户选择。

3、参建主体及时审核农户肥料订单、反馈信息、签订合同、及时配供等,同时把各环节信息(照片等)及时上传系统,参建主体需按平台推广流程建立整套档案资料,以供审核确认。

4、参建主体线下需做好原始凭证和进销存台账,以供审核。

5、只对平台推广配方肥数量并经审核确认达50吨以上(含50吨)进行补助,且按审核确认时间先后,先到先补,补完为止。

四、补助标准

小麦种肥同播示范区按照30公斤/亩和600元/吨的标准补助发放小麦配方肥,同时按20元/亩标准发放根侧深施肥作业补助;测土配方施肥3.0平台在主体推广并经审核确认,且尚有补贴指标时,配方肥推广按80元/吨补助。

五、征集数量

遴选小麦种肥同播示范区参建主体3-5个,区域上兼顾渠南与渠北,最终形成3个相对集中连片的示范区域; 测土配方施肥3.0平台推广主体数量不限,但原则上不超过12个。

六、材料报送

小麦种肥同播示范区有申报意向的种植大户及单位填写遴选申报书(附件1),经所属镇区农业部门确认后盖章推荐;3.0平台配方肥推广参建主体填写遴选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及所需附件材料与2022年10月12日前报送至水务大厦1807室,联系人:倪卫东,联系电话:13912580301。

附件:1、滨海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区实施主体遴选申报书

2、滨海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3.0平台配方肥推广参建主体遴选申报书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

滨海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示范区实施主体遴选申报书

 

 

 

 

 

 

 

实施主体(服务组织):

 

实施主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                      

 

申报时间:                  

 

 

 


1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包括主体名称,法人代表,主要人员,机械拥有量,开户行,账户等,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土地流转合同。

2建设地点、实施规模

(项目片具体位置,具体到村、组,GPS定位及实施面积、示范技术)

3、参建主体承诺

本人已知晓项目方案和遴选公告内容,自愿参加申报,如获准参建,保证按要求建设到位,否则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单位:(盖章)     负责人:  

     

4镇区农业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5耕管站意见


附件2:

滨海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3.0平台配方肥推广参建主体遴选申报书

 

 

 

 

 

 

 

实施主体(服务组织):

 

实施主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                      

 

申报时间:                  

 

 

 


1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包括主体名称,法人代表,主要人员,开户行,账户等,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销售区域、经营的肥料品牌、配方、年销售数量)

2建设地点、实施规模

(申报配方肥品牌、配方、检测报告、申报数量、推广数量、推广配方肥登记或备案材料及生产厂家授权【非生产厂家申报提供

3、参建主体承诺

本人已知晓项目方案和遴选公告内容,自愿参加申报,如获准参建,保证按要求建设到位,否则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单位:(盖章)     负责人:  

     

4耕管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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