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2-01646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1-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拟出具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盐城港滨海港区主港池北区通用码头三期工程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盐城港滨海港区主港池北区通用码头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传真:0515-6995368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盐城港滨海港区主港池北区通用码头三期工程

盐城港滨海港规划主港池北岸

拟投资约82001.01万元在盐城港滨海港规划主港池北侧建设通用码头三期工程

1.本项目运营期黄沙、石子等运输、堆存过程中易产生粉尘废气的散货由码头向堆场转运通过采用封闭式固定皮带机输送、筒仓密闭储存抑制粉尘产生,卸料、装车时产生的少量粉尘废气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通过采取设置岸电装置、安装雾炮机、干雾抑尘、加强运输的规划组织管理、合理规划行驶路线、选购油耗相对较低的车辆等措施减少粉尘、运输车辆尾气产生量,同时分别以码头作业区和散货堆场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到港船舶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以及陆域污水(港区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到港船舶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由本项目船舶废水暂存池暂存后委托盐城市盐港船务有限公司处置(若船舶来自疫区,则需进行检疫);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近期拟依托项目北侧通用码头二期工程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20)中相关标准后回用于北港池通用码头车辆冲洗、抑尘洒水等,不外排,远期待新滩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接入新滩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行深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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