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31 11:39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滨海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滨海丰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现将本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一标段:五汛镇、蔡桥镇项目区;二标段: 正红镇、通榆镇、天场镇、八巨镇、坎北街道、现代农业园项目区;三标段:界牌镇、八滩镇、陈涛镇项目区;四标段:滨淮镇、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项目区。 

2.2工程概况:

一标段:位于五汛、蔡桥镇境内,面积2.8万亩,概算投资约96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约4600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位于坎北街道、现代农业园、正红、通榆、天场、八巨镇境内,面积2.5万亩,概算投资约81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约4000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位于界牌、八滩、陈涛镇境内,面积2.6万亩,概算投资约9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约4400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位于滨淮、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内,面积2.5万亩,概算投资约93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约4200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实施项目工程造价与所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相一致,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2.3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含变更图纸)、增减项目等为依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备注:施工单位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等,免费提供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2.4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的全部监理服务(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及增减项目)。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暂定240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同步,缺陷责任服务期为两年,服从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且施工单位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免费提供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四 个标段。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实施地点

1

滨海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一标段)

五汛镇、蔡桥镇项目区

2

滨海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二标段)

坎北街道、现代农业园正红镇、通榆镇、天场镇、八巨镇项目区

3

滨海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三标段)

界牌镇、八滩镇、陈涛镇项目区

4

滨海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四标段)

滨淮镇、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项目区

注:投标人可兼投所有标段,但仅可作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前一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参与之后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定标顺序一标段至二标段至三标段至四标段。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3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下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互不兼职,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中标后,中标单位所投上述人员不得更换。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并确保根据项目需求随时增加人员,满足项目监理服务要求。

其中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保证常驻工地,做好日常监理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项目。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或兼任其他项目监理人员。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或兼任其他项目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接受招标人的日常管理,中标后不得更换。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为其他企业公司法人】。

(5)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项目监理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及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监理机构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每个标段至少还应配备4名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且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同时须符合水利部办建管【2017】139号文及水利部令第49号文要求。专业的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更换。在监理服务期间招标人将对监理人投入工程的主要现场项目成员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现场项目成员中有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监理人予以更换直至合格为止。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现行相关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6)鉴于本次招标各标段项目面广量大,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建立监理项目部,确保与工程建设同步,总监工程师驻场时间每个月不少于22天(具体驻场天数视工程建设需要,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必须向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请假,请假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天,投标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不得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主要现场项目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总监工程师确需变更,须经建设单位批准,且变更罚款20000元/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确需变更,须经建设单位批准,且变更罚款10000元/人/次。招标人将根据合同履约考核要求随时核查监理人员驻场情况,发现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要求驻场的,每次酌情罚款2000-5000元;发现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项目组成员未按规定要求驻场的每次酌情罚款1000-3000元。

3.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 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8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月-2021年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类似工程(包含原农业开发系统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系统的农田水利项目、灌区改造项目、洼地治理项目,国土系统土地整理项目,千亿斤粮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2、中标结果公示网上截图;3、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四者必须同时具备,业绩指标应在四者之一体现。如业绩指标证明中未能体现“单项工程合同施工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指标,须提供业绩项目的施工合同)。

3.10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1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投标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在江苏省内无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其它: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⑤如因挂靠引起的诉讼,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监理费用,有权扣除因诉讼引起的相关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整(不分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无息):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归档后退还。(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领取时间:2021年7月31日起
   6.2领取链接地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0UkC2-4wALMJvxUKAOFUQ

提取码:isg3

6.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骆成、手机号码:13270090666),投标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将以书面方式向代理提出询问,投标单位的预留邮箱与代理公司的电子邮件(L13092123999@163.com)来往做为投标单位询问及代理公司答复的唯一有效依据,代理公司不承担电话问答的有效性。

6.4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路支行,账号:32050173523600000126,招标文件费用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备注所投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到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手续,以确保招标文件费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费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6.5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现场踏勘

7.1招标人不组织,如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7.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2日9时00分00秒。

8.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楼1705室。

8.3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L13092123999@163.com。

9.付款方式 :

①每个标段工程施工工程量完成50%时,付监理服务费的30%;②每个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80%;③每个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90%;④每个标段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工程施工审计价确定的监理结算价结清余款。

双方约定每个标段的监理费用的结算方法:每个标段的结算价=每个标段经审定的工程总价×该标段的中标监理费率。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施工工程量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如不服从,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处中标人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11.2除“8.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丰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庞亚捷                     

电    话:15851115551                    

电子邮件:52951823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骆成  

电    话:13270090666   

电子邮件:1223318426@qq.com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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