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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卫生局


  1、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日常接待、服务工作做到笑脸相迎,热情周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建设服务型机关,勤政为民。严格遵守县委提出的"九个一律不准"的规定和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廉洁从政,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自,不接受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化务活动的吃请、馈赠,或提供的其它娱乐消费活动,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和公务员形象。
  2、严格执行审批时限规定,切实减低审批收费
  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预防性卫生学审评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评随到随办,2日内办结,卫生许可证办理,普通食品随到随办,半日办结;健康相关产品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申报材料1个工作日办结上报,决不让投资者在项目审批上误时。预防性卫生学审评只服务不收费,卫生行政许可,只收办证工本费,免收其它费用,对报国家、省、市审批的项目,积极帮助投资者尽可能做到低限收费。
  3、推行首问负责制,积极做好跟踪服务
  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真正做到观念上敬商,形象上亲商,行动上重商,用周到、细致、高效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一流的投资环境。对相关的投资项目,我局将派出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与项目会审,并授权审批,对需要报国家、省、市审批的项目,落实专人全程帮助办理审批手续。保证让投资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4、加强行风建设,保证卫生服务质量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为亲人,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医院服务承诺制、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医德考评归档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极少数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的害群之马,给予行政警告、经济处罚、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㈠办公室(挂"计划财务股"牌子) 电话:84222972
  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和综合性文稿的草拟,承办各种会议会务和电文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以及信访工作;负责本局信息和报刊发行工作;负责做好机关、房产、办公财产的管理和接待、安全、行政后勤、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社会事务工作。
  研究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人员工资津贴政策;指导全县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卫生系统表彰工作;负责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具体承担党委的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群团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拟订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卫生网络信息和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的建议,协同物价部门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卫生基本建设,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
  ㈡医政股(挂"中医股"、"科教股"牌子) 电话:84223291
  研究指导全县医疗机构改革,拟订医务人员服务规范,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采供血机构的设置规划的审核、报批;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血库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工等体检工作和司法医学、劳动伤残的鉴定;负责县医学会等有关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节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实施中医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和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中医工作;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医政、科研和农村中医工作。研究制订全县医学科研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教育计划;贯彻落实省、市医学教育发展计划,负责全县医学教育、卫生职业教育、成人医学教育和在职卫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医学科技攻关和成果的推广以及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
  ㈢预防保健股(挂"卫生法制监督股"、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拟订传染病、地方病等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承担县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职业、公共场所、放射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
  研究拟订全县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研究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指导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建设。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和母婴保健服务技术标准;指导全县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业务,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技术规范标准,指导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承办卫生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等工作。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事机构,由县卫生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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