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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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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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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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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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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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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安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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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察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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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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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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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政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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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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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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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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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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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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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利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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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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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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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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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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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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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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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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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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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价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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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 食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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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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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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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开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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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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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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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总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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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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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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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监测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加强对收费和价格的管理。根据减轻企业和群众各方面负担的要求,地方上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特别对涉及增加群众负担的收费和调价项目,做到严格控制。在医院推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在学校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及时制定、调整完善农作物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管理原则和作价办法。
3、做好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网络,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处理好群众投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凡署名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一般案件在1周内,重大案件在1月内答复举报人。
4、大力开展价格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开展教育、医疗和涉及个体、私营企业收费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药品购销中的价格违法案件,切实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把群众不合理负担减下来。将重点开展社会办学培训和涉及市场收费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5、继续清理收费项目。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文件,该废止的立即废止,该降低收费标准的迅速降低收费标准,切实规范党政机关、基层组织和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继续在全县推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大力清费治乱,保证已取消和合并项目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真正落实到位。
6、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诉查实待岗制、价格违法案件主办责任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禁价格管理和价格检查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也不准以其它任何形式捞取好处,如有发现,一经查实,即严肃处理。(价格举报电话:12358-4
;行风投诉电话:8410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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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电话:84108316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及行政后勤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资产;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和单位人事、劳资、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二)综合调控股(挂"价格认证中心"牌子) 电话:84108320
负责编制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建议,跟踪调控措施落实情况;承担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价格宣传报道工作;研究、起草和论证地方价格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承担本局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对乡镇物价业务工作指导;负责全县价格动态的监测、价格统计、形势分析和预测;负责价格理论研究工作;负责车损、涉案财物等价格鉴定评估工作;负责财产拍卖工作。
(三)价格管理股 电话:84108322
负责国家、省、市管工业品、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贯彻实施工作;研究提出县管工业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以及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县管重要工业品、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及公用事业价格的管理原则、作价办法;参与农副产品价格风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监督重要农副产品储备吞吐;负责农副产品价格走势预测及动态情况监测工作;协调处理工业品、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及公用事业价格争议;指导、协调全县工业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以及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和涉农收费公示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管服务价格和中介服务费;制定县管服务价格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管理原则和办法。协助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本行业的服务价格;负责拟定全县服务价格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性文件;协调处理服务价格和中介服务收费争议;指导、协调全县服务价格和中介收费管理工作。
负责实施国家、省、市房产与地产价格改革方案及管理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土地出让价格、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以及房产、地产价格与评估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及商品房基准价格的审核与管理;负责制定调整全县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定期公布县城房屋重置价格水平;研究制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管理原则和办法;协调处理房产、地产价格争议;指导、协调全县房产、地产价格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的收费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收费标准、管理原则和收费办法以及收费体制改革方案(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收费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年度审验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规范行业的收费行为;协调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的收费争议;指导、协调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收费管理工作。
(四)物价检查所 电话:84108336
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按照检查权限,依法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以及生产经营者和收费单位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和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各种不正当价格以及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工作,对明码标价制度落实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价格收费信得过"、"争创价格诚信单位"等活动。
组织、指导全县群众性义务物价监督组织开展活动;指导帮助县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规范价格行为,完善单位内部价格监督机制;会同新闻机构开展价格舆论监督;受理和查处有关价格问题的举报;研究拟定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专项检查、行业检查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配合协助上级机关和县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执法活动。阶格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做好价格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的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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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阳 电话:84108488 手机:1391911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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