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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水利局


  (一)、服务时效承诺
  1、办理凿井许可手续,各项材料齐全的,3日(指3个工作日,下同)内组织上报。
  2、办理河道堤防占用许可手续,各项材料齐全,县批的在7日内办结,市批的在3日内组织上报。
  3、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各项材料齐全的,在7日内办结。
  (二)、规费征收承诺
  1、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收费;
  2、所有收费一律按下限征收;
  3、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
  (三)、服务态度承诺
  1、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树立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廉洁自律,勤政高效;
  2、注重文明礼貌,坚持依法行政。办理水行政执法时,实行先亮证、后讲法、再查处等工序的监督管理办法,做到热情、文明、周到,不得粗暴对待群众;
  3、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公效率。原则上坚持当时事当时办,当日事当日毕。对少数需向省市报批的事项,也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对基层请示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研究协调或请示的,一般在三天内给予明确答复,最长不超过一星期,到时没有答复的,视为同意。
  4、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廉洁服务。公开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举报方式,实行挂牌办公。加强制约机制,严禁"吃、拿、卡、要"等问题,形成勤政廉洁的良好风气;
  5、实行"首问负责制",即:本单位以外人员到机关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无论找到哪个人员,都要认真负责接待,热情做好服务,自身不能办理的,应立即将其带有关科室或具体经办人办结,任何人不得以种种理由推诿、拒绝。
  (四)、违诺处理办法
我局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如有当事人投诉我局工作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实行"一诉查实待岗制",即违背上述承诺一经投诉并查实的实行无条件待岗,情节较重的,还将按照党纪政纪条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为保证水利承诺制度的落实,我局成立水利服务承诺制度监察办公室,设在局纪监室。投诉电话:84105040。


  (一)办公室 电话:84105492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各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接待和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各股政研工作的分工与协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管理和老干部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干部的培养、选拔以及考核奖惩等具体工作;负责局直单位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具体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县水利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公文处理、章印管理、办公费管理、政务信息、信访、保卫、新闻、宣传、档案、保密及机关行政管理、卫生等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二)水政水资源股 电话:84105467
  拟定有关水行政管理措施;主管全县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等行政规费;组织拟定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水量分配方案,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依法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准建审批发证工作。
  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查处重大水事案件,归口调处水事纠纷;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工作;配合公安和司法机关查处重大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三)农村水利股 电话:84105494
  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和机电排灌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农田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全县乡镇水利站的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田水利的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和定额管理;组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县专项资金中有关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计划管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股 电话:84105404
  负责全县流域性河道、堤防等水域、岸段、河口滩地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对全县主要河道、海堤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实行行业管理;拟定县市重点防汛岁修、急办、水毁工程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灌区管理工作;负责河道范围内新建项目的审查工作;负责县以上重点工程及附属工程的论证、规划设计的报批和组织实施,主管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监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工程管理单位的多种经营工作。
  (五)财务审计股 电话:84105493
  负责全县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水利系统财务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负责全县各类水利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结报和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监督全县水利系统国有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主管局属单位财务工作。
  (六)水利经济股 电话:84107074
  对全县水利经济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制订全县水利经济的规划、设计、论证和报批,对报批项目负责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全系统综合经营工作的技术管理;负责外经和局直水利企业的管理工作,搞好系统绿化工作。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韩 鸿     局长      84105491     1390511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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