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
  发展计划委员会
  经济贸易委员会
  教 育 局
  科学技术局
  公 安 局
  监 察 局
  民 政 局
  司 法 局
  财 政 局
  人 事 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建 设 局
  交 通 局
  水 利 局
  农 业 局
  林牧渔业局
  文 化 局
  卫 生 局
  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 计 局
  环境保护局
  统 计 局
  物 价 局
  粮 食 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广播电视局
  农业资源开发局
  城市管理局
  民族宗教事务局
  供销合作总社
  行政审批中心

滨海县人事局


  1、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下列事项随到随办:
  县内企业之间交流的干部;经县委和县委组织部批准提拔为股级以上职务的聘干鉴证;省、市驻滨单位干部调出;正常的职务工资变动、级别工资晋升、职务(岗位)津贴调整;同性质单位之间的人员交流后的工资转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工资定级审批;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和技术工人晋级后工资调整的审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配偶或父母病故后丧葬补助费审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进人才市场的毕业生的资格确认;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协议鉴证;非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代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到龄退休的审批;按文件规定小乡干及遗属的补助标准的提高;工业企业急缺、紧缺的国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人才的引进。
  2、公开收费的依据、项目、标准;不用非正式票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坚决查处自立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给票等行为。
  3、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举止端庄,杜绝脏话、粗话和服务忌语,热情接待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
  (1)对群众前来办事、咨询,第一个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工作人员对来访人员要认真接待,热情服务,语言文明,举止得体。
  (3)首问责任人对本职范围内的咨询和办理事项,给予明确答复;非本职工作的,负责指引到位;涉及到几个股室的,指导引到主办股室,由主办股室牵头负责办结。
  (4)群众电话咨询时,接话人如遇非本职工作的,应明确告知电话号码或承办该项工作的股室。
  (5)在首问过程中,坚决防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冷、硬、横、推”现象的发生。
  (6)对超出本局工作职责范围的,应心平气和地向群众耐心解释清楚。
  4、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廉洁自律、廉洁行政的法律、法规、制度及县乡机关工作守则,严守人事干部职业道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严肃查处:
  (1)工作作风散漫,办事拖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承诺的事项,又无正当理由;
  (2)在工作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宴请或馈赠的;
  (3)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办理不该办理事项的;
  (4)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的;
  (5)对本单位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失察的;
  (6)因工作或生活原因被县以上媒体曝光的;
  (7)被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
  (8)违反县委“九个一律不准”规定的;
  (9)违反局服务承诺的。
  5、对违诺行为的处置。对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置:
  (1)对违诺者诫勉谈话,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2)情节严重的实行“一诉查实待岗制”。
  (3)对违诺者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纪处分。
  (4)视情节给予违诺者党纪处分。
  (5)违诺者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公室 电话:84223816
  协助局领导对机关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起草领导综合性讲话、工作计划、总结;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文稿审核、信息综合、档案、接待、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拟定局、编办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督查;负责局、编办机关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局、编办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各类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
  (二)流动调配股 电话:84242324
  编制和下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承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委托代管单位增人计划的审批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计划管理及临时性用工的审批;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招收人员计划的编制与下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转非”计划。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和职员聘任及管理工作。负责人事信息化建设、人事管理软件开发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统计。负责国家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轮岗和回避的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选调、考试录用工作以及全县农村户口人员考试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报批工作;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性质的审定及改办工作;负责审批、办理各类人员的录用手续;负责县直企事业单位聘用干部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乡镇选聘制人员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以及有关政策性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协调指导企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抓好企业家队伍建设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
  综合管理全县军官转业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军官转业的接收以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派遣工作;编制下达接收军队转业军官及随调家属(干部性质)的指令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就业指导及有关管理、服务工作。
  (三)公务员管理股 电话:84242324
  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综合管理全县推行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拟定全县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职务升降、职务任免、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竞争上岗等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的考核、任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备案工作和年度考核奖的审批工作。综合管理政策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集体、个人和奖励表彰活动;承办县委、县政府联合奖励表彰事项;负责奖励基金的管理。负责以县政府名义向县人大提交县政府组成人员任免议案;承办县政府管理的人员按法律程序的行政任免手续。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拟定全县国家公务员、职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培训基地的资格认定工作,并对施教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国家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行政学院业务工作,参与县行政学院的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人事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各类人事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人事考试、考核的培训工作。
  (四)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股 电话:84223816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资计划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负责工资基金的宏观管理和审批。根据国家、省、市工资福利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等项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效挂钩工作;负责管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委托代管单位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工作,并办理股级(含)以下人员的退休、退职手续;指导和协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费、提高退休费比例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中有特殊贡献的退休人员和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的审批工作;负责高级专家延期退休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第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按国家规定在边远省工作退休后需内返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公)伤认定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遗属生活费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股 电话:84223816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继续教育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宏观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和结构比例;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制订职称(资格)考试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组建和管理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查、审批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审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研究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和农村乡土实用人才的职称评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333工程”、市“111”工程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管理全县专家信息库;
  (六)人才服务股 电话:84223816
  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人才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人才市场和人才流动工作的管理;负责招聘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全县紧缺专业人才的委托培养工作;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编制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推荐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我县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的拟定工作;负责人事代理工作;管理流动人才人事档案;负责人才交流中介机构、人才测评机构的审批工作。参与制定本县人才培训教育的政策、措施及成人教育年度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督查全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专业证书教育。负责县直及省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家属户口迁往城镇的审批工作。研究拟定我县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对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就业指导和学历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我县在国(境)外举办的专业技术人才市场;综合管理全县对外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工作。审核县有关部门聘请外国专家及出国(境)培训人员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我县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办理使用国家专项经费出国(境)培训人员报批事宜;审核和备案其他出国(境)团组培训项目。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与外国官方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和合作关系并签订有关协议。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人才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
    局 长: 刘德元    84226928    13605118629
    



版权所有: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您的任何意见或建议都将成为我们前进的动力
0515-84108639 webmaster@binhai.gov.cn
Copyright© 1999-2003 Binhai Gov,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