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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审批中心

滨海县交通局


      一、 基本服务标准
  1、强化服务意识,建树良好形象。努力树立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廉洁自律,勤政高效;
  2、注重文明礼貌,坚持依法行政。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时,实行先亮证、后讲法、再查处等程序的监督管理办法;
  3、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大事认真办,小事紧着办,该办的立即办,能办的事情及时办,难办的事情争取办。必要时,双休日坚持办、节假日加班办,并做到想群众之想,急群众所急;
  4、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廉洁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挂牌办公。加强制约机制,严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形成勤政廉洁的良好风气;
  5、实行"首问负责制",即:本单位以外人员到机关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由首次接受咨询或接待人员负责将其办理到位,自身不能办理的,应立即将其交由具体经办人办结,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二、系统各单位服务承诺
  县地方海事处社会服务承诺:
  办理签证及时迅速,对办理签证的船员不刁难;接到船员考试书面申请表,当即给予是否许可的答复;船员考试合格者,24小时内签发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接到水上交通事故的报告后,事故发生地点距海事处30公里之内的,原则上2小时内赶到现场;在接到船舶检验申请后,辖区范围内的营运检验在2天内给予安排,按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检验,检验合格,手续齐备,2天内签发检验证书。
  县公路管理站社会服务承诺:
  精心组织,从严监控、文明施工、规范作业,施工前安全标志埋设到位,并做到规范、齐全、醒目、位置适当;需要临时断车的路段,干线不发生半小时以上,支线不发生两小时以上的责任堵车现象;需断车施工的,一般情况下提前2天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断车通告》,并报请县政府领导审批后方可断车(突发性的抢险工程除外);工程结束后,做到路段料净面洁。
  县运输管理处社会服务社会承诺:
  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停)业审批:营运车船、搬运装卸业及运输服务业(含停车场站,货物配载,仓库等)开业和停业的审批,汽车维修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符合相关规章的在30天内给予答复,无故拖延的,责任人负责赔偿申请者往返旅差费和一天的工资30元。办证服务:经批准开业的运输业户,手续完备的,办公时间内随到随办,如故意拖延刁难、当天能办而未办成的,拖到第二天的,责成当事人赔礼道歉并赔偿业户往返旅差费和一天的工资30元。规费征收:不开人情票,不收人情费,擅自减征的,由责任人负责补足标准,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批评教育,直至建议调离岗位;不按规定超标准征收的,责成当事人退还超收部分并以2倍赔偿业户;对投诉举报的违法经营案件三十日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对中止客货运输经营者车辆运行的,出具省交通部门统一印制的中止车辆运行凭证,并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当场中止车辆运行的,24小时内补办手续。客货运输经营者接受处理结束后,当日放行车辆。
交通服务承诺制度监督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515-84103779。


  (一)办公室(0515-84102315)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内部协调工作,负责局党委、局务会决策、决定的落实督查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机要、档案、县长热线、人大、政协提案处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交通系统党建工作。负责交通系统人事管理,组织拟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计和人员编制方案、办理人事调配、工资调整审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各中心所财产、物资的管理。负责局系统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0515-84103965)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报月度、季度、年度各种财务、审计统计表。负责交通系统各项交通规费和征收管理。筹集、融通和安排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其使用。负责局行政经费收支监督。负责局直属单位固定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系统内部各单位帐务审计的计划指导和督查工作。负责国家有关统计调查任务的落实和完成。负责车辆购置税代征代管工作。
  (三)工程管理股(0515-84100470)
  负责拟定交通工程建设发展规划。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公路、航道、站埠等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含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查把关、上报、立项、审批等工作,参与交通工程招投标。负责全县交通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战略规划、交通战备队伍组织建设以及日常事务工作。
  (四)安全监督股(0515-84106517)
  负责制定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及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履行本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及路政、航政、运政、汽车维修、驾培中有关交通安全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综合治理网络,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港口口岸管理股(0515-84103779)
  贯彻上级海港建设、口岸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有关建港课题研究、资料收集、港口工程勘察、港口及工业项目的调研论证、制定建港岸线规划、集疏运规划。负责港口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负责制定滨海港口管理办法,拟定滨海县口岸管理实施细则,督促检查口岸检测检验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等进行监督管理。
  (六)政策法规股(0515-84102036)
  贯彻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道路交通法规;负责做好运输、运能、运量的调查研究和预测,编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及全年运输规费征收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执法知识培训、人员考核,依法做好行政复议、错案追究等工作。

           办公室     手 机       小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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