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年检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2年1月1日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1997年7月3日第一条 第九条 第十一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1998年5月11日 第二十一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现场勘察 4、审查 5、发证(换证)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申领单位(个人)的资金证明; 3、营业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4、申领许可证的负责人身份证或暂住证材料,从业人员身份证; 5、核定经营卷烟的工商营业执照; 6、领取卫生许可证的材料; 7、市区和集镇营业场所周围150米内卷烟零售点及农村零售点分布情况; 8、申领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
    1、具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具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零售市场管理的意见》中的要求; 4、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