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30)

食品、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延续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办理程序
    1、接受申请材料 2、受理 3、现场卫生学审查 4、审批 5、决定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3、生产加工企业需提供产品的外标签、说明书; 4、原卫生许可证核准项目未作改变的说明(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项目)或改变后相关资料; 5、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未作改变说明或改变后相关资料; 6、食品、餐具等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测、抽检以及自检情况; 7、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8、卫生许可证原件; 9、食品生产经营者承诺书。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卫生审查费,苏价费[1996]417号,苏财综(1996)153号50-600元/户。
    申报条件
    卫生许可证期满后需要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