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20)

技术改造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确认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发改规划[2003]2105号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
    1、申报 2、受理 3、审核 4、上报(报省经贸委)
    申报材料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和外商投资企业核准通知书; 2、申请确认的国产设备清单(一式四份); 3、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4、按规定需要进行招标设备的委托招标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5、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