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20)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缴款 4、出具收款票据
    申报材料
    1、立项报告; 2、土地使用批复; 3、环保审批意见书; 4、消防审核意见书; 5、总体平台规划图(电子图); 6、建筑施工图; 7、规划定点意见书; 8、规划建设工程申请书; 9、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元/平方米。苏财综[2003]153号
    申报条件
    1、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2、符合全县总体规划要求; 3、取得建设部门(规划办)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