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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滨海县人民政府 主办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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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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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煤炭经营许可证核准
2.
设立拍卖企业审批
3.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4.
设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审批
5.
典当行事项审核
6.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核准
7.
酒类批发零售备案登记
8.
企业法律顾问注册核准
9.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10.
工业技改项目县级备案
11.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认定及年检的申报
12.
农药企业定点资格审批
13.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申报及复审
14.
外资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审核
15.
权限以上工业技改项目初审
16.
技术改造项目引进设备免税申报确认
17.
技术改造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确认
18.
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县级审批
19.
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20.
国家监控化学品特别许可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细则》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上报(报市、省经贸委核准、备案)
申报材料
1、鲜茧收购资格申请表; 2、鲜茧收购合同; 3、桑蚕鲜茧收购、干茧加工质量保证条件审核意见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1、有利于鲜茧收烘能力需求和方便蚕农出售鲜茧; 2、有稳定的收购茧源,与蚕农或代表其利益的组织以经济合同的形式,确定不低于三年的鲜茧售购关系; 3、具备必要的收烘保障能力; 4、从事鲜茧收购须工商登记,并具备与收购量相匹配的收购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