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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滨海县人民政府 主办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办事项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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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煤炭经营许可证核准
2.
设立拍卖企业审批
3.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4.
设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审批
5.
典当行事项审核
6.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核准
7.
酒类批发零售备案登记
8.
企业法律顾问注册核准
9.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10.
工业技改项目县级备案
11.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认定及年检的申报
12.
农药企业定点资格审批
13.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申报及复审
14.
外资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审核
15.
权限以上工业技改项目初审
16.
技术改造项目引进设备免税申报确认
17.
技术改造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确认
18.
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县级审批
19.
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20.
国家监控化学品特别许可
煤炭经营许可证核准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上报(报市、省经贸委)
申报材料
1、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表; 2、注册资本证明; 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4、经营设施和场地证明; 5、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证明。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4、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5、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