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

司法鉴证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会计法 民法 经济合同法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办理程序
    业务洽谈、签订业务约定书、鉴证相关资料、出具鉴证报告
    申报材料
    1、司法会计鉴定提供涉及司法问题相关的账册、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2、司法资产评估鉴定参照我所评估有关申报的资料; 3、司法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参照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
    办理时限
    按业务约定书约定时间
    收费标准
    1、司法会计鉴定、司法资产评估鉴定收费参照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服[1999]357号"文收费标准进行洽谈商定。 2、司法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收费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执行。
    申报条件
    需进行司法会计鉴证、资产评估司法鉴证、工程造价司法鉴证的单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