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

基建工程审核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各部委和省市、造价部门颁布《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
    办理程序
    1、业务洽谈 2、签订协议 3、提供资料 4、熟悉资料,现场勘察 5、交换意见 6、出具报告 7、签字确认 8、档案整理 9、装订存档 10、审结
    申报材料
    1、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 2、工程施工图及竣工图; 3、项目建议书或批件(投资估算编审); 4、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编审); 5、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纪要、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结算编审); 6、工程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结算编制、造价控制); 7、送审工程概、预、决算书; 8、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结算书(结算审核); 9、设计变更单、施工签证(结算编审); 10、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结算编审); 11、提供材料、设备明细单(结算、决算编制); 12、会议纪要、文函; 1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结算审核); 14、其他材料:施工单位计价管理手册复印件、各种调查材料、采集数据、取证资料等。
    办理时限
    按合同约定时间
    收费标准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 苏价服(2004)483号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费率‰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 100万元以内(含) 100-500万元(含) 500-1000万元(含)1000-5000万元(含) 5000万元-1亿(含) 1亿以上 编制设计概算 概算价 1.8 1.5 1.2 1.0 0.7 0.4 审核设计概算 概算价 1.1 0.9 0.7 0.6 0.4 0.2 清单规范计价法 编制预算、标底(含清单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3.8 3.4 3.0 2.4 1.8 1.4 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 建安工程造价 2.0 1.8 1.6 1.4 1.2 1.0 编制投标报价(不含清单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2.2 2.0 1.7 1.5 1.2 1.0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1.2 1.0 0.9 0.8 0.7 0.6 追加费用 核减(增)额 5%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建安工程造价 12.0 10.0 9.0 7.0 5.0 4.0 注: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执行。 2、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收费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江苏省价格鉴证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1)167号、苏财综(2001)87号]。 3、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及投标报价的费率不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如需计算钢筋及预埋件则按12元/吨另行计算。 4、水电安装工程含主材价格,但不含设备价格。 5、计价表计价法编制预算、标底、投标报价(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的费率为第6项的两项费率之和。 6、当咨询收费金额在600元以下时,可按600元收取。
    申报条件
    需进行工程造价审核的单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