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24)

土地使用权出让(在招投标中心运作)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土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盐城市土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
    根据公告程序操作
    申报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提供。
    办理时限
    根据公告确定。
    收费标准
    向受让方收取1.2元/㎡。盐市价发[2004]141号盐国土资发[2004]197号
    申报条件
    1、宗地图;2、土地、房屋资产评估;3、规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