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24)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采矿企业取土报批)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 2、跳勘 3、审查 4、批准
    申报材料
    1、取土报批表; 2、砖瓦企业取土申请报告; 3、取土协议书; 4、复垦协议书; 5、乡(镇)农科、水利、国土所论证报告; 6、复垦保证金收款票据; 7、村、组意见及群众签字; 8、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矿产资源补偿费:砖瓦用粘土0.2元/吨(或6元/万砖),黄砂0.5元/吨。国务院令150号; 2、土地复垦保证金:2000元/亩,苏政发[1999]8号 ; 3、临时用地管理费:2-3元/平方米,苏财综[2004]94号、滨政办发[2001]119号。
    申报条件
    领证采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