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31)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9月1日 第十三条
    办理程序
    1、申报 2、受理 3、安全检查 4、批准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灭火疏散预案; 4、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名单; 5、活动场地数,疏散示意图; 6、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7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消防安全培训费:法人代表、消防管理人、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80%,收费180元/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管理、操作工,收费220元/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修、安装、值班人员全部培训,收费280元/人, 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5]17号、盐市价发[2003]13号
    申报条件
    1、有相关单位的批准文件; 2、有具体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