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6)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报批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2005年7月1日 第八条,第九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签定协议 4、批准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与燃气经营企业的新建、改装协议; 3、项目批准意见。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