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34)

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考试发证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告知 5、上报(省、市旅游局)
    申报材料
    1、单位从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应培训记录; 2、单位证明; 3、学历证明; 4、原有等级证明; 5、身份证明; 6、照片。
    办理时限
    根据情况定
    收费标准
    报市统一执行国家规定收费。
    申报条件
    1、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