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56)

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2005年7月1日,第十九条 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法[2005]25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和供应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盐城市建设局盐市建字[2005]172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现场查看 4、综合验收 5、审核 6、发证
    申报材料
    1、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申请表; 2、站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 3、站点设施的核准文件; 4、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营业制度; 5、资产证明材料,管理、技术、作业人员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1、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管理、技术人员。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2、有固定的、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瓶库及配套设施; 3、有相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