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34)

景区(点)申报、复查、年检及质量等级划分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八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告知 5、上报(省、市旅游局)
    申报材料
    1、申报A级申请报告,并续写A级划分与评定书; 2、申报星级饭店填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 3、年检应填写年检报告书; 4、导游考级按考核评定标准和考核办法填写。
    办理时限
    根据情况定
    收费标准
    报市统一执行国家规定收费。
    申报条件
    1、申报景区从1A—4A所具备的软件硬件设施验收资料; 2、申报星级饭店对照星级标准如实申报; 3、按省市规定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