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12)

建设工程放线

服务对象
    法定依据
    《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年7月1 日,第十六条
    办理程序
    通知到场
    申报材料
    1、工程选址意见书; 2、工程建设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条件
    取得工程建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准备正式开工。